各位考生:
根据《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及有关规定,现将塔城地区等九个地州市调剂录用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塔城地区空缺职位调剂公告
一、调剂原则
(一)调剂工作在塔城地区范围内进行,调剂职位为塔城地区空缺职位。
(二)调剂对象为报考塔城地区职位的笔试成绩入闱、面试(公安系统体能测试合格)成绩合格人员。本人自愿放弃报考职位的人不列入调剂范围。
(三)考生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调剂职位,所报职位必须符合空缺岗位各项要求,确定后不得更改。同一职位符合条件的考生超过一人时,按照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体能测试合格)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剂。
(四)调剂条件,按照考生原所报考系统范围内进行,不得跨系统调剂。
二、调剂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塔城地区人事局具体组织实施。
符合调剂职位要求的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以及调剂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塔城人事局进行现场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调剂条件的,填写《2011年塔城地区招录公务员调剂人员登记表》,内容要详细真实,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塔城地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 塔城市新华路69号行署三楼)
(二)体检
体检按招考职位空缺人数1︰1的比例,在报名人员中从高分低分确定人选。体检由塔城地区人事局统一组织。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地区人事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报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中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调剂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报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中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调剂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要求
(一)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对调剂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调剂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它未尽事宜按《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执行。具体事宜请查阅塔城地区人事局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咨询电话: 塔城地区人事局 0901-6223315
监督电话: 塔城地区监察局 0901-6227755
附:2011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塔城地区空缺职位表
二
阿勒泰地区行政机关空缺职位调剂公告
一、调剂原则
(一)调剂工作在本地州、本系统,按照考生原所报考系统范围内进行,县级及以上机关空缺职位不得跨系统调剂。
(二)所有调剂职位规定的各项条件与《2011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简章》公布的条件保持一致。
(三)调剂对象为参加2011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试,在阿勒泰地区参加面试,并具有总成绩(面试、体能测试合格)未被录用且符合空缺职位各项条件人员。已被公示、正在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和本人自愿放弃报考职位的人员不在调剂范围内。
(四)考生自愿报名,同一职位符合条件人员超过一人时,成绩不同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调剂,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择优调剂。
二、调剂工作程序
(一)发布调剂公告。在阿勒泰地区额尔齐斯网和地区人事人才网发布调剂公告及空缺职位表。
(二)调剂资格审查工作按公务员管理权限进行。地委组织部干部一科负责地区党群系统、法官、检察官以外空缺职位拟调剂人员的资格审查;地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负责地区政府系统和公安系统空缺职位拟调剂人员的资格审查 。
(三)凡符合调剂职位各项条件的考生应自愿申请调剂,报名时须持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及调剂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2011年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申请调剂登记表》分别报地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地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四、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按空缺职位空缺人数1︰1的比例,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调剂到各级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同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阿勒泰地区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调剂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五、考察
阿勒泰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组织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应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察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
因考察不合格需要递补时,可在符合调剂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公示。
七、监督
地区纪检、监察部门对调剂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考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录政策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事调剂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录规定和程序,凡与申请调剂人员之间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拟调剂人员的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工作于2011年10月15日前完成。其它未尽事宜按《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执行。
咨询电话:阿勒泰地区人事局 0906-2123683
附:2011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阿勒泰地区行政机关空缺职位表
三
博州空缺职位调剂公告
一、调剂原则
(一)调剂工作在本州范围内,按系统笔试科目内容相同的职位进行调剂,县级及以上机关空缺职位不得跨系统调剂。
(二)县级及县以上机关调剂职位规定的各项条件与《2011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公布的条件保持一致;乡镇机关部分调剂职位条件更改详见空缺职位表。
(三)符合调剂条件考生自愿报名,每人只能报一个调剂职位,一旦确定后不得更改。同一职位符合条件的调剂人员超过一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
二、调剂对象
调剂对象为参加2011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试,具有总成绩(面试、体能测试合格)未被录用且符合调剂职位各项条件的人员。已被公示的人员和正在体检、考察人员不在调剂范围内。因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和考察合格本人自愿放弃报考职位的人员不在调剂范围内。
三、调剂职位
详见空缺职位表。
四、调剂时间、地点及方式
调剂报名时间:2010年9月25日至30日。调剂报名地点:博州人力资源服务大厅一楼(博乐市北京南路468号)。外地考生,可在新疆博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jboz.lss.gov.cn)下载调剂报名表,填写完毕后通过电话传真的方式进行报名。调剂人员的体检、考察工作于2011年10月15日前结束。
五、工作要求
调剂工作由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完成。
其它未尽事宜按《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执行。
咨询电话:博州人事局 0909-2318172
附:2011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博州空缺职位表
四
哈密地区行政机关空缺职位调剂公告
一、调剂原则
(一)调剂工作在原报考哈密地区职位的考生中根据职位空缺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
(二)空缺职位规定的各项条件与《简章》公布的职位条件一致。按照考生原所报考系统范围内进行,县级及以上机关空缺职位不得跨系统调剂。
(三)调剂对象为具有总成绩(面试、体能测试合格)未被录用且符合空缺职位各项条件的人员。已被公示,正在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和本人自愿放弃报考职位的人员不在调剂范围内。
(四)考生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调剂职位,所报职位必须符合空缺岗位各项要求,确定后不得更改。同一职位符合条件的考生超过一人时,按照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体能测试合格)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剂。
二、调剂要求
(一)凡符合调剂职位要求的考生,于本方案公告之日起3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到哈密地区人事局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经审查符合调剂职位要求的考生参加哈密地区统一组织的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进行公示录用。
咨询电话: 哈密地区人事局 0902-2233169
附:2011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哈密地区行政机关空缺职位表
五
昌吉州空缺职位调剂公告
一、调剂原则和方法
(一)调剂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调剂工作在昌吉州范围内进行,调剂的对象为在昌吉州参加面试,具有总成绩(面试、体能测试合格)未被录用且符合空缺职位条件的人员。已被公示、正在体检或考察、考察不合格和本人自愿放弃报考职位的人员不在调剂范围内。
(三)调剂条件按照考生原所报考系统范围内进行,不得跨系统调剂。
(四)采取考生自愿报名、现场调剂的方式进行。调剂时,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调剂岗位。同一职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超过一人时,成绩不同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成绩相同的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选择岗位的顺序。
二、调剂的职位
调剂空缺职位详见空缺职位表。
三、调剂程序
(一)报名
根据事前公布的调剂时间,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以及职位条件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法律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调剂选岗开始时未报名的,视为自愿放弃调剂。
(二)确定调剂人选
调剂选岗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符合条件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调剂原则和方法,采取成绩优先、现场集中调剂的方式,按1:1比例确定每个职位的调剂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人员为已确定的调剂人选。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提前一天报到。体检具体时间、报到地点及人员名单在昌吉人事网、昌吉人才网公布,体检于9月30日之前完成,体检地点临时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于10月10日之前完成。
(五)公示、录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州直用人单位、县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将个人考察材料、《考察表》和《拟录用人员名单》于规定时间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进行汇总。州招考领导小组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审议,无异议后,加盖州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公章,在10月15日前,上报自治区进行公示、审批。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且该职位不再递补。
(六)监督
公务员调剂工作由州纪检监察系统全程跟踪监督。
体检、考察、公示、录用严格按照《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和《2011年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面试等工作实施方案》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事宜详见昌吉人事网(www.cjrs.gov.cn)、昌吉人才网(www.cjrc.com.cn)调剂公告。
咨询电话:昌吉州人事局 0994-2342866
附:2011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昌吉州空缺职位表
六
巴州行政机关空缺职位调剂公告
一、调剂原则
(一)2011年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空缺职位(详见附件)内调剂;
(二)按系统(政府系统、公安系统、森林公安系统)调剂,县级及以上机关空缺职位不得跨系统调剂;
(三)同一职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超过一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调剂;
(四)考生自愿选择符合调剂职位条件的职位进行调剂。
二、调剂对象
调剂对象为2011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中报考巴州政府系统职位的面试合格、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被录用的符合空缺职位各项条件的人员。体能测试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和本人自愿放弃报考职位的人员不在调剂范围内。
三、调剂报名要求
自愿报名调剂的考生需填写《2011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申请表》1份,携带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和身份证、毕业证、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州人事局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详情见巴州人事局调剂公告。
咨询电话:巴州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0996-2023319。
附:2011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录用公务员巴州行政机关空缺职位表
七
克州行政机关空缺职位调剂公告
一、调剂原则
(一)调剂职位: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空缺职位。
(二)调剂范围:报考克州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入闱面试且成绩、体能测评合格但未入闱体检的考生。克州公安机关及森林公安机关空缺职位的调剂工作在原报考克州公安机关及森林公安机关职位且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中进行。
(三)空缺职位规定的各项条件与《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一致。按照考生原所报考系统范围内进行,县级及以上机关空缺职位不得跨系统调剂。
(四)调剂工作按照考生自愿的原则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调剂职位,所报职位必须符合空缺岗位各项要求,确定后不得更改。同一职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超过一人时,成绩不同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调剂。
二、体检及考察政审
请符合条件并参加调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详情请登录克州人事人才网(www.kzrsrc.gov.cn)查阅。
监督电话:克州监察局 0908-4222735
咨询电话:克州人事局 0908-4222500
附:2011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录用公务员克州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空缺职位表
八
和田地区空缺职位调剂公告
一、调剂原则
(一)调剂工作在本地区、本系统,按照考生原所报考系统范围内进行,县级及以上机关空缺职位不得跨系统调剂。
(二)所有调剂职位规定的各项条件与《2011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简章》公布的条件保持一致。
(三)调剂对象为2011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中报考和田地区职位面试合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并且完全符合空缺职位条件要求而未被录取的考生。
(四)考生自愿报名的方式(已被公示录取、正在体检或考察、考察不合格和本人自愿放弃报考职位的人员不在本次调剂范围内),同一职位符合条件人员超过一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调剂。
二、调剂工作日程安排
调剂职位表公示时间:2011年9月26日
调剂人员报名时间:2011年9月27日---9月30日
调剂人员体检时间:2011年10月10日
调剂人员考察时间:2010年10月12-14日
其它未尽事宜按《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执行。
咨询电话:和田地区人事局 0903-2069145
附:2011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和田地区空缺职位表
九
石河子市行政机关空缺职位调剂公告
一、调剂原则
(一)调剂工作在石河子市范围内结合职位空缺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空缺职位各项条件与《简章》公布的职位条件一致。
(二)调剂对象是具有总成绩(面试、体能测试均合格)未被录取且符合空缺职位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放弃报考职位的人不列入调剂范围。
(三)考生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调剂职位,所报职位必须符合空缺岗位各项要求,确定后不得更改。同一职位符合条件的考生超过一人时,按照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体能测试合格)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剂。
(四)调剂条件按照考生原所报考系统范围内进行,不得跨系统调剂。
二、调剂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石河子市人事局具体组织实施。
符合调剂职位要求的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以及调剂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石河子市人事局进行现场报名。
(二)体检
体检按招考职位空缺人数1︰1的比例,在报名人员中从高分低分确定人选。体检由石河子市人事局统一组织。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石河子市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报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中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调剂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报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中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调剂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要求
(一)石河子市纪检、监察机关对调剂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调剂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它未尽事宜按《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执行。
咨询电话:石河子市人事局 0993-2069511
附:2011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石河子市行政机关空缺职位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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