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及有关规定,现将阿克苏地区党群、法检系统调剂录用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范围及方法
(一)阿克苏地区党群、法检系统空缺职位的调剂工作在原报考阿克苏地区党群、法检系统职位且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中进行。
(二)空缺职位规定的各项条件与《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一致。
(三)调剂对象为具有总成绩(面试、体能测试合格)未被录用且符合空缺职位各项条件的人员。已被公示,正在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和本人自愿放弃报考职位的人员不在调剂范围内。
(四)考生自愿报名,同一职位符合条件调剂人员超过一人时,成绩不同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
二、调剂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阿克苏地委组织部会同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阿克苏检察分院组织实施。
符合调剂职位要求的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以及调剂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阿克苏地委组织部干部一科进行现场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调剂条件的,填写《2011年阿克苏地区招录公务员调剂人员登记表》,内容确保详细真实,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阿克苏地委组织部干部一科(阿克苏地委老干部局办公楼405室,详细地址:阿克苏市幸福路1号)
(二)体检
体检按招考职位空缺人数1︰1的比例,在报名人员中从高分低分确定人选。体检由阿克苏地委组织部会同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阿克苏检察分院组织实施。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阿克苏地委组织部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调剂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调剂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一)发布调剂公告及公布空缺职位;
(二)报名、资格审查:2011年9月27日12︰00时—9月28日19︰30时;
(三)体检:2011年9月29日;
(四)考察:2011年9月30日--10月13日。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一)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对调剂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调剂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它未尽事宜按《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执行。
监督电话: 阿克苏地区监察局 0997-2130695
咨询电话: 阿克苏地委组织部 0997-2187600
中共阿克苏地委组织部
201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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