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4〕69号)、《关于下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阿地人发〔2011〕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11年青河县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行政工勤人员1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阿勒泰地区户籍或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2、在阿勒泰地区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上述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涉及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以2011年1月1日为准。如“28岁以下”即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即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即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适龄人员。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已签订协议参加自治区第一批第一、二期对口援疆省市培养计划高校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4、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县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二、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2011年青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查阅及下载地址:青河政府网http://www.xjqh.gov.cn/)。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日至7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2、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人员请登陆青河政府网(http://www.xjqh.gov.cn/),下载后如实填写《2011年青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3、报名人员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两张一寸同底免冠照片及岗位要求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劳动人事局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四楼大厅)报名,青河户籍和青河本地生源、2000年、2001年毕业的计划内自费生、统招统分生、委培生岗位还须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须分别提供地、县(市)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人事部门、组织部门相关证明;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可根据个人志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4、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5〕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县劳动人事局确认后,可免报名及笔试费用。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医生、检验、财务岗位”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综合试卷,满分100分,其中《行政能力测试》分值占40%,《专业知识》分值占60%。
“汽车驾驶岗位”测试《交通法规知识》,满分为100分。
“其他岗位”测试《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分值各占50%。
2、笔试要求
(1)笔试统一命题,闭卷考试。
(2)报考面向“青河户籍和青河本地生源,2000、2001年计划内自费生、统招统分生、委培生”岗位的考生可选择使用哈语或汉语答题,其余岗位用一律使用汉语答题。
(3)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在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1年11月7日)。
(3)取得行业执(从)业资格证书者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笔试时间:2011年11月12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请于2011年11月11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6、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7、笔试成绩公布。在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青河政府(http://www.xjqh.gov.cn/)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县劳动人事局牵头,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内容:
(1)报考“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岗位的考生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和计算机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办法,分值各占50%。
(2)报考“汽车驾驶”岗位的考生面试进行实际操作。
(3)报考以上两岗位外其他岗位的考生面试进行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及用人单位的需要,采用结构化面谈等方法对考生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进行测试)
5、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报名表、毕业证(具有执业证书人员须提供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县劳动人事局统一组织到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2011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县劳动人事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五)考察
对拟聘考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的考察。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由县劳动人事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青河政府网公示7天。
(七)聘用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下达聘用通知,同时在青河政府网公布。考生根据网上公布的聘用人员名单于规定时间(具体时间详见聘用通知)到单位报到,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新录用人员按照《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1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服务期至少5年。
(八)调剂
如招考职位出现空缺,可根据该职位条件,在面试合格符合空缺职位条件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调剂补录。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与考生有利益关系的,考官必须提出回避。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考试进行全程监督。
报名联系人:阿丽娅、吴学强、于芳
联系电话:8824013\8821404
附件:1、2011年青河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2011年青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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