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兵团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及范围见《2012年兵团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能从事野外出差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资格审查: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乌鲁木齐都市消费者晨报向社会发布。具体《招聘公告》、《岗位表》通过兵团人事人才网(http://www.xbrs.gov.cn)和兵团国土资源网(http://www.btgt.gov.cn)向社会发布。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定点报名并同时审查资格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以上方可开考。
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分别到兵团国土资源基础数据中心、兵团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岗位相关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帖有照片的证明)现场报名,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要在报名表中填写本人详实的通信地址和可靠的联系电话,以便另行通知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9日—3月23日
报名地点:
1、兵团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乌鲁木齐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3楼。联系人:段文璐,电话:0991-2839808,13699999581。
2、兵团国土资源基础数据中心:乌鲁木齐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1楼。联系人:杨鸿,电话:0991-2890172,13999972967。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专业科目)和面试的形式进行,均按百分制计分。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1)笔试(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的基础知识,由国土资源局统一组织。
(2)面试
面试由国土资源局统一组织。面试对象按照专业科目考试(笔试)的应聘者中依据计划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平均分,分数当场公布。
2、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人事部门牵头组织。体检对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项目有:肝功、心电图、胸透、视力、听力、血压、B超、五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考核由招聘单位采取调档审查、实地考察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五)公示
兵团国土资源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人事人才网(http://www.xbrs.gov.cn)和兵团国土资源网(http://www.btgt.gov.cn)公示7日,因公示未能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兵团人事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监督与回避
兵团国土资源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意见,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监督电话:0991-2890635
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原则及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招聘各中心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招聘。
本《招聘公告》由兵团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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