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新疆   
新疆

2013年新疆政法机关招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面试的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3-11-18 09:44      来源:新疆人事考试网
【字体: 】              

关于2013年新疆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培养公务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资格复审、面试等事项的公告


各位考生,你们好!


  按照规定,现将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培养公务员笔试成绩、笔试控制分数线及资格审查、面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或缺考一科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请各位考生于11月18日18:00(北京时间)起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查阅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二、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招录2人(含)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3人(含)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11月27、28日,10:00—18:30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部门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负责法院系统定向招录职位的资格审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院系统定向招录职位的资格审查;自治区公安厅负责公安系统定向招录职位的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方式


  1.自治区法院系统资格审查地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公楼2楼大法庭,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路19号。


  乘车路线:乘59、61、63、203、921路公交车至陶瓷市场站或乘BRT3号线至王家梁站下车即到。


  联系人:赵新文、金逸超


  联系电话:0991-7679071、7679085


  监督电话:0991-7679595


  2.自治区检察院系统资格审查地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办公楼7楼710室,乌鲁木齐市建国路122号。


  乘车路线:乘36路、30路、931路公交车建国路站下车即到。


  联系人:任耀利、周艳玮


  联系电话:0991—8803080、8803521


  监督电话:0991—8803677、8803520


  3.自治区公安系统资格审查地点:新疆警察学院1号教学楼一楼图书馆阅览室(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


  乘车路线:乘52、57、526、701、922、503、304路公交车农机校站下车即到(在火车站乘52路公交车直接到达,飞机场乘27路公交车在电信中心转乘以上车辆即到)。


  联 系 人:闫涛


  联系电话:0991-5586061


  监督电话:0991-5586025


  (四)携带相关证件


  面试入闱人员在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持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自治区招录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笔试加分人员,还需提供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3年11月30日、12月1日,每天上午10:00,下午15:30开始。


  面试地点、场次等具体安排,由资格复审单位在资格复审期间通知面试入闱人员。


  (二)要求


  1.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入闱人员,须在当场面试正式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进行抽签。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面试费每人40元,费用自理。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简章》。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