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呼图壁县公开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告
2017年呼图壁县公开招募“三支一扶”14名大学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总目标,推进“就业惠民”工程,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根据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自治州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昌州人社发〔2017〕53号)文件精神,呼图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募14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水利、扶贫和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简称“三支一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继续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适当照顾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少数民族、女毕业生”并举的原则,重点招募基层用人单位急需专业和回生源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急缺人才的艰苦边远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二、公开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数量
2017年全县招募“三支一扶”岗位计划为14名。服务岗位主要为乡镇及以下教育、农业、卫生、水利、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一线岗位。
(二)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呼图壁行政辖区户籍疆内普通高校和疆内生源疆外普通高校三年择业期内(2015年—2017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
(三)招募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报考支教的考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母语为非汉语,报考支教的考生HSK等级水平须达到7级及以上,或MHK等级水平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支农、支医岗位大学生所学专业需与农、林、牧、水利或医疗卫生相关或相近;扶贫岗位及就业劳动保障岗位大学生所学专业须是基层所需专业。
以下高校毕业生不在招募范围:
1、定向生、委培生和已落实就业岗位的毕业生;
2、曾被“三支一扶”岗位录取,但未上岗、中途离岗,以及服务期满离岗的毕业生。
(四)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期限为2年。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公告》与《简章》
(二)发布《公告》与《简章》
招募简章应当载明招募岗位、人数及待遇,应募人员条件,招募办法,考试与资格复审的时间、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7月7日前完成
资格复审时间:7月6日-7月11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10:30-13:30 下午:16:00-19:30
(2)报名方式: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复审相结合的方式。2017年“三支一扶”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 http://www.xjggjy.com/)点击网页下侧的高校毕业生模块“三支一扶系统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提示要求,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进入报名系统,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上传个人照片。
(3)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呼图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4)现场资格复审要求: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下载打印《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报名统一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考生现场确认需在报考县(市)招募简章(公告)规定时间内,携带《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2份(一份交至工作人员处)、《身份证》原件、《报到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呼图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确认。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如提供情况不实,后果自负。报名时须留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招募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报名材料概不退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经核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制发准考证
准考证由呼图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发,报名应聘人员于7月14日到呼图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未来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笔试由昌吉州公开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答卷。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7月15日(具体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六)确定招募初选人员及资格复审
每个岗位按照招募人数的1:1.5比例,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招募初选人员(达不到1: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招募初选人员)。
被确定为初选对象的人员于7月21日认真填写《2017年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初选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并携带初选人员报到证原件(报到证原件如注明报到单位,需提供该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书)和相关资料电子版(大学生本人照片、身份证影像、毕业证影像及教师资格证影像、汉语水平等级证影像)等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后,报州人社局复审,合格后报自治区审定。
(七)体检
根据自治区审核情况,接到自治区下达正式录用人员名单后,8月5日至8月12日,按照相关体检内容,由呼图壁县人社局组织体检, 8月15日向昌吉州人社局报送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应聘者书面申请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招募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拟招募人员有异议的,可来电来信举报,举报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若经调查情况属实,取消其资格。
(九)岗前培训
8月16日至30日,由昌吉州人社局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不少于5天的岗前培训,并举行出征仪式,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签订服务协议,正式上岗。9月1日统一组织正式上岗。
四、“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与各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持协议书、学籍档案及相关材料到县人才流动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实行人事档案免费管理。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作自动放弃处理。未报到的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由县“三支一扶”办公室依据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协议期限二年,协议期满,进入人才流动市场自主择业。
(三)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五、待遇和保障
(一)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助25000元。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全部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县级“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购买。
(三)从2016年起,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五)服务期满落实就业岗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服务期视同工龄连续计算。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并与之同等享受录用、招聘优惠政策,可参加全区公务员定向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时可按国家及自治区鼓励创业的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
(八)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为其提供免费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补贴。
六、工作纪律与要求
公开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成绩或招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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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图壁县公开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