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巴州“三支一扶”招募120人公告
巴州2017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总目标,推进“就业惠民”工程,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21号)文件精神,将面向全州公开招募120名“三支一扶”大学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一)招募数量
2017年,巴州计划招募12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工作,招募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全部安排在农村基层从事扶贫工作。
(二)招募对象
巴州户籍择业期内(2014年至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注:曾参加过“三支一扶”的人员,不再招募;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四)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报名
2017年“三支一扶”招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 http://www.xjggjy.com/)点击右上角的“用户登录”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进入报名系统,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上传个人照片。报名时间7月1日至7月14日。
用人单位需登录新疆公共就业公共服务网(http://www.xjggjy.com/)于6月29日之前填报完成招募岗位。
(二)资格审核及确认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下载打印《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2份,携带《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本人照片、汉语水平证、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和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影像到所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确认,其中报到证原件需上交各县市人社局代为保管,待考试结束、资格审核通过后退还考生。
(三)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电话。
库尔勒市现场确认地点:库尔勒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2168520
和静县现场确认地点:和静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5027644
和硕县现场确认地点:和硕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5626803
博湖县现场确认地点:博湖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6929552
焉耆县现场确认地点:焉耆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6028203、0996-6022952
尉犁县现场确认地点:尉犁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4026112
轮台县现场确认地点:轮台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4681725
且末县现场确认地点:且末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7626629
若羌县现场确认地点:若羌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7105096
(四) 考试
招募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及巴州州情。
2、考试语种:全部考生使用汉语答题,使用非本民族语言答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另外低保家庭及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不累计加分。
3、考试时间:2017年7月23日(星期日)上午北京时间10:30—12:30。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5、笔试成绩将于7月 27日北京时间18:00之前通过巴州人社局网站、南疆人才网进行公布。
三、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被招募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9月1日未报到的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由各县(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依据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二) 低保户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体检及培训
(一)体检
8月22日,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到库尔勒进行体检,本次体检由州上统一组织,在培训前集中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培训。
(二)培训
8月23日,被录用的毕业生到巴州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报到,巴州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基层工作和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关业务知识等。
(三)派遣上岗
8月29日至 31日,各县市人社局会同业务部门派遣三支一扶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
五、待遇和保障
(一)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助25000元,用人单位发放500元/月生活补贴。
(二)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所需经费从三支一扶专项经费中解决。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全部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自治州各级财政部门负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商业保险由州“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购买。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四)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服务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并与之同等享受录用、招聘优惠政策,可参加全区公务员定向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时可按国家及自治区鼓励创业的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
(七)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为其提供免费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对实现灵活就业的服务期满人员,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补贴。
(九)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六、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市招募职位由招考县市人社局负责解答。
咨询电话:(0996)2035607
联系人:金一骅、赵丽亭
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