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塔城市“三支一扶”招募高校毕业生公告
塔城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18名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塔地人社发〔2017〕15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岗位需求,现将2017年塔城市“三支一扶”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7年塔城市“三支一扶”招募计划18名,其中:支农岗位3 名、支医岗位6名、支教岗位2名、扶贫岗位2名、就业和社会保障5名。
二、招募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一)招募对象
塔城市户籍择业期内(2014年至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报考支教岗位的考生须有教师资格证;汉语水平证。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曾参加过“三支一扶”的人员,不再招募。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三)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期限为2年。
三、招募程序
(一)个人报名及时间
2017年“三支一扶”招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www.xjggjy.com/)按照提示要求,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进入报名系统,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上传个人照片。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8日-7月19日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下载打印《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初选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在2017年7月19日前,报送《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初选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报到证原件(报到证如有接收单位,则必须要有与接收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影像、毕业证影像、户口本影像、一寸照片电子版、一寸照片5张及教师资格证影像、汉语水平证影像等相关材料到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和联系方式
现场确认地址: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901-6234562
(四)考试和体检时间
1、领准考证时间:2017年7月19日。
2、考试时间: 2017年7月20日。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命题。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于7月21日北京时间20:00之前通过塔城市政府网进行公布。
4、体检时间:2017年8月9日。按招聘职位总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凡笔试、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公示后,统一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审批。
(五)岗前培训
体检合格的大学生于2017年8月16日至8月22日进行岗前培训。
(六)待遇保障
1、“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助25000元。
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资中代扣代缴。
3、在岗服务满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2000元安家费补贴。。
4、服务期满落实就业岗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服务期视同工龄连续计算。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并与之同等享受录用、招聘优惠政策,可参加全区公务员定向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时可免费享受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免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公共服务,并给予一定的创业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
四、纪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901-6234562
监督电话:0901-6223518
本《公告》由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