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额敏县公安辅警招聘300人公告
额敏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塔城地区额敏县社会稳定工作,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辅助力量在反恐维稳中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平安稳定,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公安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名额:招聘人数300名。
(二)招聘对象:男性,民族不限。
(三)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复转军人和警校毕业生。
(四)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以内。
(五)招聘条件
1、户籍不限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伤疤,无纹身,无肢体、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疾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或者近五内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曾在额敏县公安局从事辅警岗位自动辞职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有过吸毒史的;
(5)身体有纹身或有明显疤痕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分裂祖国活动或为邪教组织成员的;
(8)有法律、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9)有其它不符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一)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报名表(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学信网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蓝底免冠近照2张。所有报名的考生务必在报名登记表上留存在招聘期间能有效联系的电话(包括长途区号)和手机号。
2、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各项证件审核。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额敏县辅警招聘常态化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按照抽签的顺序进行,答题时间为3分钟。
(三)体检、政审、培训、分配。由额敏县辅警招聘常态化领导小组牵头,体检由额敏县人民医院负责,政审、岗前培训由额敏县公安局负责,按照考核成绩按岗位所需进行分配。
三、工资待遇
1、被聘用辅警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违反相关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待遇不低于4000元(含社保五险)标准执行,每年补助1500元取暖费。
2、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3、均提供免费食宿。
4、享受与正式在编民警同等生育假、休假等,因公安工作特殊性,每周不少于1天周休日,每季度不少于3天季休假。
5、配发制式服装及警用装备
四、优惠政策
1、招聘聘用人员前往我县的单程汽车、火车票、硬卧全额报销。
2、为聘用人员提供周转宿舍。
3、为聘用人员解决户籍问题。
4、聘用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三年合同,在合同期内,额敏县公安局积极为聘用人员创造条件,积极参加当地事业编及公务员考试。
五、管理与考核
1、聘用人员和额敏县辅警招聘常态化领导小组统一调剂工作岗位,聘期三年,根据考核情况续聘或解聘。
2、聘用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由额敏县公安局具体进行实施,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按有关程序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它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必须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4、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政策解释
本招聘公告由额敏县辅警招聘常态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1-3354080
额敏县公安局:0901-3346102
联系人:王晓林 13209018700
额敏县公安局 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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