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兵团纪委监委选调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监委面向疆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实现党中央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的重要战略力量,是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新形势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更好履行兵团职责使命,结合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兵团纪委监委现面向疆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 选调计划和职位
面向疆外党政机关选调工作人员9名。其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监委机关正处级领导职务干部人选3名,副处级领导职务干部人选4名;第六师五家渠市纪委副书记人选1名(县处级正职),第七师纪委副书记人选1名(县处级正职)。
二、 选调对象和条件
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作为正处级领导职务干部人选的,应现任县处级正职职务或担任县处级副职职务2年以上;
作为副处级领导职务干部人选的,应现任县处级副职职务或担任乡科级正职职务3年以上。
三、 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中共党员;
3.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 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5日之后出生),报名作为正处级领导干部人选的,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77年1月5日之后出生);
5. 身体健康,有较好的法律素养,熟悉纪检监察工作;
6.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同等条件下,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从事过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以及反贪反渎工作的同志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选调工作程序
1. 发布公告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组织人事报以及内地省报和兵团网、胡杨网等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2. 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可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网(www.xjbt.gov.cn)、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查询报名,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将以邮件、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数与选调名额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进行考试,未达到比例,相应递减选调名额。
3. 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面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2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的考生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3: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逻辑思维、业务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
5. 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对象,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到考生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考察,主要从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6. 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拟定选调人员名单,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后,在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五、 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邮寄资料报名。
(二)报名时间:自2019年1月10日起至1月28日止。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1)报名表(须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表格附后);(2)个人简历及干部任免审批表(须经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本人签字);(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复印件;(5)近期正面蓝底证件2寸彩照(电子照片);(6)相关任职文件复印件。
(四)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991)2896748,2890182
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传 真:(0991)2890182
电子邮箱:btjw127@163.com。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兵团机关综合办公楼1537室兵团纪委监委组织部。
邮 编:830002。
附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监委
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