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9年新疆公务员考试计划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9年度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委组织部、编办,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
自治区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即将开展,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组电明字[2019]12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就录用计划的制定与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按需申报。各区(县)、市属各有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须在认真分析现有干部队伍结构的基础上,结合事业发展需求,进行综合考虑。
(二)稳慎申报。各区(县)、市属各有关单位要服从机构改革大局,科学合理申报计划。涉改单位要充分考虑本单位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情况,审慎开展申报工作。
(三)统筹申报。面向优秀社区工作人员和优秀村党支部书记选拔考试纳入统一笔试。各区(县)委组织部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有关工作安排申报相关计划。
二、条件设置
(一)年龄设置
1. 原则上设置为35周岁及以下。其中,市级机关招录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职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区(县)机关招录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职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2. 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职位,年龄统一设置为30周岁及以下。其中,招录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职位和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职位,年龄统一设置为35周岁及以下;
3. 公安特警职位,年龄统一设置为25周岁及以下。
(二)性别、族别、户籍设置
原则上不限。
(三)专业设置
原则上不限。各区(县)、市属各有关单位确有专业需要的,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各学历层次专业目录专业类别设置;职位专业设置必须与学历要求一致;专业性强的职位可在面试阶段增设专业能力测试。
三、申报要求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各区(县)、市属各有关单位必须安排15%左右的计划专门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结合实际可设置专项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录。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伍军人的招录职位不得设置专业等其他条件。
有条件的招录机关(单位)适当设置专门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
四、时间安排
各区(县)、市属各有关单位务必于2019年2月14日16:00时前,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向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上报《自治区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乌鲁木齐市)》(纸质版加盖公章和EXCEL电子版刻光盘)。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2019年度公务员招录。
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将于2月15日对全市的录用计划进行会审。根据会审结果,各区(县)、市属各有关单位务必于2月19日前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委组织部:张 坤 联系电话:4689425
市 委 编 办:郭海明 联系电话:4659334
市公务员局:段亚伟 联系电话:4656205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组织部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