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兵团财政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面向内地部分省份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面向内地部分省份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1.一级、二级主任科员6名
兵团财政局内设处(室)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4名(在机关内部调剂使用);兵团国库支付中心(参公管理)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2名。
2.三级、四级主任科员10名
兵团财政局内设处(室)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8名(在机关内部调剂使用);兵团国库支付中心(参公管理)
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2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湖南、湖北、山东、山西、河北、河南、四川7个省份进行选调。选调人员为7个省份省市县(区)实施公务员法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干部。
三、选调条件
(一)岗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3.综合素质优良,具备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机关业务能力和敬业奉献精神。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5.从事财政或税政、经济、金融等工作2年以上,所学专业为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从事计算机应用或信息系统管理等工作2年以上,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类。
6.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7.选调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选调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选调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选调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8.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具有《公务法》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8月12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门户网(www.xjbt.gov.cn)、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兵团胡杨网站(www.huyangnet.cn)下载《2019年兵团财政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信息,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推荐并盖章后,附以下相关材料,传真或通过电子邮箱发至兵团财政局办公室(传真:0991-2896161 690194294@qq.com),每人限报1个职位。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获得证书和工作成绩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二)资格审查。2019年8月13日-14日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最终面谈人选并电话通知本人。
(三)资格复审。进入面谈环节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原件及相关材料原件,到乌鲁木齐市进行复审。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原件;
3.两张1寸免冠照片;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6.获得证书和工作成绩相关材料(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四)面谈。
面谈时间拟定于2019年8月中旬,面谈地点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谈采取面谈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面谈占40分,主要了解个人基本情况以及来疆工作的意向等;结构化面试占60分,主要测试个人素质与工作岗位的匹配性;面谈考官5-7人。参加面谈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体检。
组织面谈人员进行体检,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以1:2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人选。
(六)考察。
1.根据面谈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
2.兵团财政局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查阅被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
3.考察环节出现空缺需要递补的,按面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调动
根据面谈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报兵团党委组织部审核并按程序报批后,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门户网站和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兵团党委组织部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等手续。
五、保障政策
选调干部在住房、配偶子女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保障,按照兵团党委组织部、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文件执行。
六、纪律监督
(一)兵团纪委监委驻兵团财政局纪检组对此次选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参加选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调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兵团财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91-2890380、2890145,咨询时间:北京时间10:00-20:00。
附件1: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面向内地部分省份选调工作人员公告.docx
附件2: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