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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疆兵团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今日起开通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9-16 08:56      来源:公考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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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下半年年新疆兵团公务员考试公告及相关政策已经公布,本次考试计划招录2969人。本次考试将从今天(9月16日)10时起开始报名,持续至9月25日18时结束,报名持续10天。请考生们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以下入口进行报名!


  点进进入:2019下半年新疆兵团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招录工作程序


  招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调剂、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


  (一)报名


  1. 职位查询


  各招录部门具体招录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


  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由招录机关进行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2. 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职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复审问题的,后果自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9月16日至26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9月16日18时至25日18时,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19年9月26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报名表》(参加资格复审时携带)。


  4.相关费用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要费用包括: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上述费用均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5. 职位取消


  南疆兵团第一、二、三、十四师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2(职位招录计划数:报名人数,下同),其他职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录计划数。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于9月27日12: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公布。被取消招录职位且不申请职位改报的报考人员,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予以退费。


  6. 职位改报


  9月27日12:00—9月29日12:00,被取消招录职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职位改报(其他职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职位改报,一经发现,取消笔试资格)。申请改报的报考人员需将职位改报申请表(附件4)以传真的形式发送至各招录单位。


  7. 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0月8日—13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一式2份,参加笔试、面试时携带)。


  笔试及后续各考录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以填涂的方式答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使用0.5-0.7mm的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用汉语答题。


  公安专业科目: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的人员需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详见附件5。


  2.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2019年10月13日


  上午 《申论》


  下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公安专业科目》


  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选定考试地点。


  3.雷同卷鉴定


  笔试结束后开展雷同卷鉴定。经国家有关部门对报考人员答题情况进行雷同卷鉴定后,确认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第七、八条的规定,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记录。


  4.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对南疆第一、二、三、十四师单独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各项科目成绩之和。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于10月25日14时后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查询。


  5. 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三)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部门


  兵直机关各招录部门负责本部门招录职位的资格复审。各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师市职位的资格复审。监狱系统负责本系统职位的资格复审。部分职位在资格复审环节需进行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 资格复审


  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等材料。


  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自治区或兵团、各地州或师市项目办出具的证明。


  在兵团团场工作的连队(社区)“两委”成员应提供团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职位要求有“二年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二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职位调剂


  调剂职位:无人报考或因报考人员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的职位。


  调剂范围: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可以参加调剂。已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得再进行调剂,违规的报考人员将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其他要求:具体事项详见调剂公告。


  (五)面试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面试组织:兵直机关招录职位的面试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师市机关招录职位的面试由本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监狱系统职位的面试由当地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执法勤务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面试成绩)/2。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七)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成绩当场公布。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笔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上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


  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三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经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报考人员因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应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进入考察环节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录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


  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位拟招录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录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公务员不得兼职的有关规定,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招录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录用手续前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材料原件提交招录单位,否则,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在报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19〕10号)。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不得辞职,擅自离岗的给予开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