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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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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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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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85分。其中报考南疆四地州和自治区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80分。
(二)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基础知识》三科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120分。其中报考南疆四地州和自治区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115分。
(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40分。
缺考一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不合格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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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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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85分。
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且报考南疆四地州和自治区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80分。
2.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三科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125分。
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三科,且报考南疆四地州和自治区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120分。
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40分。
缺考一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不合格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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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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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科的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5分。
(二)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科,且报考南疆四地州和其他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的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
(三)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的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25分。
(四)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且报考南疆四地州和其他五、六类艰苦地区的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20分。
(五)《汉语基础知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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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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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科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其中报考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克州以及巴州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
(二)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20分。
(三)《汉语基础知识》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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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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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科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5分,其中报考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克州以及巴州的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5分。
(二)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20分,其中报考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克州以及巴州的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10分。
(三)缺考一科,《汉语基础知识》不合格,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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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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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科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5分,其中报考喀什、阿克苏、和田、克州以及巴州的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5分。
(二)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20分,其中报考喀什、阿克苏、和田、克州以及巴州的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10分。
(三)缺考一科,《汉语基础知识》不合格,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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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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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科的考生(含法官、检察官职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90分,其中报考喀什、阿克苏、和田、克州、巴州的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
(二)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30分,其中报考喀什、阿克苏、和田、克州、巴州的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20分。
(三)缺考一科,《汉语基础知识》、《法律专业知识》不合格,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凡笔试总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能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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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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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科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90分,其中报考喀什、阿克苏、和田、克州和巴州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
(二)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30分,其中报考喀什、阿克苏、和田、克州和巴州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20分。
(三)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法律专业知识》三科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30分。其中,报考喀什、阿克苏、和田、克州和巴州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20分。 报考法官、检察官职位的考生,《法律专业知识》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应试的40分,维吾尔文字应试的35分。
(四)缺考一科,《汉语基础知识》不合格,法官、检察官职位《法律专业知识》不合格,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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