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疆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夏季补充招聘51人简章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夏季补充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2〕13号)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我院2023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现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始建于1949年,现为兵团系统内最大的三级甲等医院,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曾荣获全国百佳医院、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全国抗震救灾先进集体,承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为全国罕见病诊疗协作网、天山北坡医联体牵头单位。
医院编制床位1500张,设有57个临床科室、20个医技医辅科室、20个综合管理机构、2个群团组织、33个临床教研室;有8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6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7个兵团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7个兵团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具有27个专业的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5个硕士学位点。
医院承担石河子大学医学院、药学院、护校、继续教育学院等各个层次、各类专业授课任务年均3万余学时,临床医学专业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委员会认证。近五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2项,累计资助经费3983.8万元,其中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3项,省部级课题69项。获省级科技进步奖13项。取得专利107项。发表中文核心期刊532篇,SCI文章164篇。2019年石河子大学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良好的事业发展平台,亟待有志之士加入,聚良材睿智,秀人生舞台。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此次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详细岗位信息见《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夏季补充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历届毕业生。
2.专业及相关要求与招聘计划内容相符。
3.具有博士学历、高级职称或紧缺专业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考核聘用。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92年7月6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7年7月6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7年7月6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愿为新疆、兵团事业贡献聪明才智,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学位认证;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夏季补充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
5.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及疆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以外的高校在读学生;
7.现役军人;
8.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招聘人才待遇
我院为各类优秀人才提供丰厚的人才待遇,博士发放安家费40万元-80万元、人才津贴3000元/月(连续发放5年),提供100平米住房一套;硕士提供安家费5-10万元、人才津贴1000元/月(连续发放5年)。此外,八师石河子市政府为引进人才(博士)提供配套购房补贴20万元和人才津贴3000元/月(连续发放3年),同时享受政务服务、子女就学、家属就业、住房保障、便捷医疗、金融服务、旅游休假、生活、交通、文化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详细情况见《引进人才优惠政策》(附件2)。
六、信息平台发布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sdyfy.com.cn)、微信公众号及石河子大学主页(http://www.shzu.edu.cn)为此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七、招聘工作安排(北京时间)
(一)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1日期间,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要求,登录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聘门户网站(http://218.84.75.234:8033/zpmh),如实填写相关简历信息,报考人员可登录邮箱查看初审结果,也可电话咨询了解。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凡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二)心理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要参加医院组织的心理测试。
(三)面试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情况,招聘采取线下或视频方式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由医院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职业规划、工作态度、工作技巧、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情景模拟等方面,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序,出现弃岗可考虑依次补录,考核结果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
(四)体检和考察
通过综合考核的人员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体检和考察,具体组织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体检、考察的人员,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成绩按照 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医院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上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出现下列情形时,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新聘工作人员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同工同酬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未能提供岗位所需学毕业证、学位证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报到资格审查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我院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院纪检监督小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需遵守保密规定,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组织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报考人员违反考试相关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参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招聘环节,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公告为准。
4.本简章由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九)招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93-2861701
2. 监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993-2850377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诚邀您的加入,共创美好明天!
附件1: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夏季补充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