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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第二医学院招聘42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3-12 14:4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第二医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新疆第二医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现组织实施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共计22个岗位4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第二医学院坐落于国家重要的石油石化工业基地——新疆克拉玛依市,是一所以医学类为主,理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自治区直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的前身是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创办于2003年,为新疆医科大学举办的普通本科独立学院。201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新疆医科大学与克拉玛依市采取合作办学的方式共同建设厚博学院。2015年9月,厚博学院整体迁至克拉玛依市。2021年1月25日,教育部批准厚博学院转设为新疆第二医学院。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3月8日(含)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3月8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新疆第二医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待遇
(一)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给予国家事业单位编制。
(二)税前年薪:在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研究生不少于20万/年,博士不少于50万/年(待遇期内)。此外学院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建立了“奖优促勤”的考核机制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绩效分配体系。
(三)提供基本设施完善的教职工公寓,研究生两人一套,博士、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公寓一套或入住学院教职工公寓,一人一套。
(四)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享受位居全国前列的克拉玛依市医保待遇;妥善安排子女入学。
(五)学院具有本科办学资质,且具有职称自主评审权,晋升通道畅通。
四、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登录https://zp.xjsmc.edu.cn/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请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次日起,本年度内有效,招满为止。
3.报名所需资料:
将下列材料在报名系统进行上传,未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报名无效。
(1)扫描版(PDF格式)《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附件3)。
(2)扫描版(PDF格式)《新疆第二医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4)。“应聘者所在单位意见”一栏,2024年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材料。
(3)扫描件(PDF格式)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扫描件(PDF格式)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纸质版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学位认证报告(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自行查询打印)。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电子版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扫描件(PDF格式)考生本人身份证。
(6)个人简历(需包含教育背景、科研情况,简历中提及的论文及科研等学术资料电子版原文或佐证材料)。
(7)电子版蓝底免冠证件照。
(8)扫描件(PDF格式)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的。
(二)资格审查
由学院组织部(人事处)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三)考核
考核环节分为:面试(含试讲)、试工两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含试讲)成绩占70%,试工成绩占30%。博士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考生采取“一事一议”原则,按照实际情况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与我院签订协议。
1.面试(含试讲)
面试(含试讲)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进入下一环节。成绩在新疆第二医学院官网(https://www.xjsmc.edu.cn/)进行公告。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试工
试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进入下一环节。试工时间不少于7天,试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果在新疆第二医学院网站公告(https://www.xjsmc.edu.cn/)。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面试(含试讲)×70%+试工×30%
报考同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我院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1.学院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2.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
3.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人员确定后,在新疆第二医学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我校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七)聘用
学院与拟聘人员将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因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四)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监督电话:0990-7564847
六、信息发布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新疆第二医学院主页(https://www.xjsmc.edu.cn/)发布。
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在新疆第二医学院官网发布。
七、政策解读
(一)本招聘公告由新疆第二医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90-7564815。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新疆第二医学院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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