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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18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6-04 09:04      来源: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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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根据2024 年工作安排,拟选拔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第十三师各团场的教育、农业、乡村振兴、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利、林草等领域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和方法
 
  招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线下笔试和面试的招募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招募。
 
  二、招募计划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8名,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兵团“三支一扶”计划面向社会招募岗位表》。
 
  三、对象条件
 
  (一)招募对象。普通高等院校 2022 年以来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含 2024 年应届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本科的岗位。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自愿到兵团团场基层工作,能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5.身体健康。
 
  6.具有招募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须于拟招募人员公示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7.符合招募岗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募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参加过“三支一扶”志愿服务的或已被“三支一扶”计划录取未上岗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参加招募的人员。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为 2 年,从实际到岗之日算起。
 
  四、招募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6月4日﹣6月10日)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查询《2024年兵团“三支一扶”计划面向社会招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凡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对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择职位进行报考。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人事考试报名考务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https://bm.cptae.com/tip/)进行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审核时使用。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202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学信网学籍证明,并于公示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如未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学历的,不予招募;
 
  (2)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初审(6月4日﹣6月11日)
 
  按照招募条件、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在资格初审时间内及时关注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一旦审核通过则不能改报,报名截止日前,未通过者可以修改补充相关信息或改报其他满足条件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1.笔试时间:6月22日。笔试将在第十三师进行线下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在6月12日-6月22日期间及时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笔试时间、地点。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国家通用语言),试卷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本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如确认笔试人数少于该岗位招募计划数,将视报名情况调整岗位招募计划。
 
  4.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请考生通过十三师政府门户网、考务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https://bm.cptae.com/tip/)报名系统查询。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公布笔试成绩时予以通知。
 
  2.面试地点:第十三师新星市。
 
  3.面试形式: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募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具体面试要求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募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
 
  (七)递补
 
  考生因体检或个人放弃等造成的岗位空缺,可在成绩合格人选中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募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九)公示
 
  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拟招募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报到上岗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招募的,由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募人员报到。
 
  五、政策待遇
 
  (一)在岗服务政策
 
  1.工作生活补贴。根据服务地艰苦地区类别,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约为6万元/年;在此基础上,对“双一流”高校(塔里木大学参照执行)毕业生每月增加 100元工作生活补贴。
 
  2.社会保险。参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并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一次性安家费补贴。2024年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一次性安家费补贴3000元。
 
  4. 由服务单位提供免费住宿。
 
  5. 报销交通费和体检费。基层服务单位为“三支一扶”人员报销初次来疆交通费(不含机票、火车软卧)。在岗服务满1年以上的,基层服务单位按规定报销探亲交通费1次(不含机票、火车软卧)。体检费按照260元/人标准,在服务期满6个月后报销。
 
  (二)服务期满政策
 
  1. 定向招录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可以报考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特设的岗位。
 
  2.特岗教师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符合特岗教师招聘条件的,可按规定报考兵团特岗教师。
 
  3.推荐选任连队“两委”委员。对愿意继续到连队和社区工作的,经组织审查,可推荐为连队或社区“两委”委员人选
 
  4.继续学习深造。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需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申请并勾对相关选项)。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5.医师资格考试。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规定的支医大学生,由服务地相应医疗机构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师市卫生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
 
  6. 工龄计算。“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7. 服务证书。颁发兵团人社局统一定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享受政策的重要凭证。服务期未满离开服务单位的,不发证书,不享受各项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8.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六、招募有关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和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募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招募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录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和报名网站发布的信息,在招募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募单位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不畅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九)本《公告》由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募政策咨询电话:0902- 2566236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