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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新疆中医医院)招聘87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6-13 13:35 来源:新疆医科大学
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87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自治区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项目建设单位、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国家中药炮制传承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关节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并设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医院连续六届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87人,均为专业技术岗,其中:医师51人,药学11人,护理12人,技师13人(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六)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七)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并取得相应学历证、学位证。医师岗位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如已取得自治区级及以上中级职称资格可不需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八)医师岗位各阶段所学专业需一致,其他岗位各阶段所学专业需相近;医师、技师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为医学类院校毕业;
(九)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十)应聘者年龄须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25岁及以下指1998年6月13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5岁及以下指1988年6月13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0岁及以下指1983年6月13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十一)报考人员系“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其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
(十二)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届生指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本科、大专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心理测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材料、任职资格等进行现场审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上发布(https://www.xjtcm.com)。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4日-6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
2.报名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急救中心旁建设银行七楼702室人事科。
3.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请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120.46.49.47:8066/,注册或登录账号后填写个人简历,在首页“招聘”模块选择意向岗位并进行投递,点击链接:https://wx-in-i.dingtalk.com/invite-page/weixin.html?bizSource=____source____&corpId=ding1efa3766fbf225524ac5d6980864d335&inviteCode=dhH3i7rreykyW1g,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后提交申请加入我院钉钉招聘群,后续通知将在该群中发布。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进行现场确认。请携带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排列:
①《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原件;
②《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3)原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栏:由应聘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考生所在单位意见栏: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填写;历届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区出具考察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考察材料并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由档案保管部门填写,如组织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等。该表需正反打印至一张纸上,否则视为不合格;
③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应届生需提供学籍验证报告),必须带有效期内二维码;
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应届生还未取得合格证的需提供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证明原件)、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正反面复印;
⑥英语四、六级证书成绩单,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证书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专业参照目录:大学本科学历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附件4);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5);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新增学科参照《关于调整优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设置的通知》(医专业学位委〔2020〕7 号)(附件6)。
(二)笔试
1.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
2.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应聘。
(三)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
2.内容: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五)试工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
2.试工内容:应聘人员在试工阶段应参加为期10个工作日的科室试工和技能操作考核,试工总成绩由试工评价成绩和技能操作考核成绩组成,总分均为100分,试工成绩占总成绩的30%,试工总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试工不合格。岗位编码为B041001至B041040、B041049至B041050的人员参加技能操作考核,试工总成绩=试工评价成绩×7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30%。岗位编码为B041041至B041048的人员不参加技能操作考核,试工总成绩=试工评价成绩。
3.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试工考核和技能操作考试者,视为放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试工成绩×30%;
5.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开展。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工者,视为放弃。
(六)体检
1.应聘人员体检由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应聘出现空缺名额,从报考相同岗位入闱试工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需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七)考察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
2.重点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应从报考相同岗位入闱试工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考察结束后,合格人员将提交医院党委会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和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凡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招聘岗位所在部门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1-5561780
七、招聘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老师、叶老师
联系电话:0991-5852368(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人事科)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和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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