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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阜康市三支一扶招募17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7-08 09:36      来源:阜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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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康市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公告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要求,根据自治区、昌吉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统一安排,结合阜康市实际,现将2024年阜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一)招募名额:2024年阜康市招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17人。
 
  (二)服务岗位:阜康市各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支农、帮扶乡村振兴、人社服务专员等工作,详见附表。
 
  (三)服务期限:“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2024年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自愿到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能胜任乡镇基层工作;
 
  3.符合我市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募范围:
 
  1.现役军人,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参加过“三支一扶”志愿服务的或已被“三支一扶”计划录取未上岗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参加招募的人员。
 
  三、招募原则和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2024年“三支一扶”招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5日。
 
  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注册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pc/index.html),登录后点击“个人服务--个人基础信息维护”进行个人信息维护,再点击“主题服务--三支一扶服务”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请报考人员按照提示要求,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上传个人照片。报名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调整报考岗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于7月24日至26日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现场资格审查:7月26日北京时间10:00-20:00,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及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到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2室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笔试: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
 
  2.考试语种: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3.考试时间:定于2024年7月27日(星期六)上午北京时间10:00—11:30。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临时身份证明)原件进入考点,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通过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三支一扶个人情况即可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面试人员空缺、岗位空缺现象,对未入围考生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按照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40%)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报考岗位招募名额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且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岗位出现空缺,按空缺岗位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政审表》须于8月2日18:00点前交至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2室。
 
  (六)公示
 
  通过“阜康市人民政府网”和“阜康就业”微信公众号对拟招募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培训
 
  新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将组织开展不少于5天的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及培训内容另行通知。
 
  (八)上岗
 
  9月1日统一组织新招募人员上岗。
 
  四、待遇保障
 
  (一)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落实社会保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市)财政部门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生活补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各服务单位给予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
 
  (四)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
 
  (五)艰苦边远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阜康市财政按照每人每月375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六)期满就业政策支持。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等支持政策。
 
  五、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新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
 
  (二)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不能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本公告由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地点: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2室(碧琳城对面)
 
  咨询电话:0994-3233379
 
  咨询时间:工作日(早上:10:00-13:30;下午:16:30-20:00)
 
 
  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