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藏公务员考试报名:国考与省考区别详解专题
2015年西藏公务员考试的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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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西藏公务员考试,是在2014年4月发布招考公告和报名,在5月进行笔试,面试安排在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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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及地方省(市)公务员考试全方位详解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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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公务员考试分为“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省(市)公务员考试”,考试时间不同,因此报考不会发生冲突。很多考生不了解什么是公务员考试,对于“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省(市)公务员考试”的区别以及详细的考试流程也不甚了解。为了帮助考生科学全面的认识公务员考试,理性报考,精准备考,顺利考取公务员,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特制作本专题,以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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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公务员和公务员考试 ——什么是公务员?公务员招录考试的由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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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法律概念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在我国的各级机关单位中,存在着一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简称“参公人员”),这些工作人员虽不具有行政编制,而是事业编制,但其在录用、晋升、考核、离退等方面均完全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工资福利由政府财政负担,因而,参公管理人员的录用也是在公务员招录考试中进行的,公务员考试提供的职位中就包括参公管理职位。 公务员的职位分类 我国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公务员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公务员的职务层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1、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2、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公务员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公务员考试招考的是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层次) 公务员考试招考的是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公务员。 【法律依据】 我国《公务员法》第21条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我国《公务员法》第32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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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国考和地方省考的区别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有什么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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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国考和地方省考的组织层次不同 我国的公务员考试根据用人机关的性质和考试组织层次,分为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由国家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地方公务员考试通常由省级公务员局统筹组织,必要时下放给地级市一级组织。实际上,大部分省份都采取省、市、县、乡四级联考的方式,统一进行省公务员考试,而广东省则在统一组织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的同时,允许深圳和广州两个地级市单独组织公务员考试。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22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辑注:这就是“国家公务员考试”,简称“国考”,官方招考公告全称是“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公务员法》第22条规定,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辑注:这就是“省级公务员考试”,简称“省考”),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编辑注:这就是“地市级公务员考试”,如广州、深圳)。 公务员国考和地方省考的招考范围不同 国家公务员考试面向全国招考,全国各地区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除少数特殊职位外,一般没有户籍限制。 地方省(市)公务员考试一般要求具有本地户籍,主要面向当地居民进行招考,但对特殊群体则不要求具有本省户籍,对此,各省通行做法一般为:本省生源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在当地就读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无当地户籍但属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层次者可以报考。注意,各省的具体政策还是会有所不同,比如个别省份的少数职位更为具体的要求具有某市(县)当地户籍,因此本文的介绍仅供参考,详细情况需要查看各省的具体招考公告和职位表,若有疑问应咨询当地公务员局以及招考用人单位。 公务员国考和地方省考的考试时间不同 公务员国考和地方省考的招考时间不同,因而不会发生报考冲突。 国家公务员考试一般在每年的10月份由国家公务员局发布公告,启动报名,11月底或12月初进行笔试,第二年的1月份公布笔试成绩、职位调剂公告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三月底之前完成面试,随后进行体检、政审(考察)等后续环节,最终完成录用工作。可见,每年的国家公务员招考工作实际上是跨了两年,以2015年国考为例,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是在2014年10月份启动报名的,而最终完成录用工作则是在2015年。 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局自行组织,因此各省份的考试时间并不完全一致。从大的时间上来讲,一年中地方省份公务员考试主要分为三批:(1)部分省份一般在上半年进行招考,集中在3月份至6月份,比如山东、江苏、浙江、安徽等;(2)部分省份一般在下半年进行招考,集中在8月份至9月份,比如河南、甘肃、西藏等。特别要说明的是,有些省份一年中会进行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招考,比如四川、重庆、福建等。(3)部分省份会采取类似于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时间模式,当年的公务员考试跨在两个自然年之间,比如2015年招考,会在2014年年底(11月至12月)发布招考公告和报名,并进行笔试,面试则安排在2015年年初。这一模式以“上海”和“北京”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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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参加公务员考试 ——报考公务员的资格条件和考试程序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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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报名资格条件 《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公务员法》第23条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11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编辑注:所谓“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是指公务员招考公告中规定的原则性资格规定和职位表中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限定,比如对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政治面貌等提出要求。) 《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注意,以上是《公务员法》规定的报考公务员的基本资格条件,而无论是国家公务员考试还是各省份公务员考试,都会在当年的招考公告中有更为详细、更为具体的报考条件说明,包括了《公务员法》中未细致规定的条件。因此,报考公务员的考生务必要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相关报考指南,详细了解当年的招考政策。 公务员考试的具体招考程序 《公务员法》第四章对公务员的考试录用程序进行了规定。 1、发布公告和职位表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与招考公告同时发布的是职位表,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职位表被称为“招考简章”。 2、网上报名和资格初步审查 考生通过官方报名网站,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报考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资格初步审查的考生应当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网上缴纳考试费用,之后在笔试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公务员考试的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是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的,专业科目考试是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需要参加的,比如报考证监会、银监会需要另外参加相关的专业科目考试。公务员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一般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简称“行测”)和《申论》两科。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行测科目一般包含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学运算、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五大题型模块,而江苏公务员考试较为特殊,将常识判断的考查内容单独拿出另外开设了《公共基础知识》科目。 注:考试教材推荐使用一本通系列和配套的技巧手册以及实战题库,订购网址:<http://www.edu-book.com/index.php?act=goods&cid=1>。 编辑注:(1)对于笔试,公务员局会发布考试大纲;(2)笔试结束后,经过阅卷,会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并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再根据“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选的比例”,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确定后对外公布;(3)“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选的比例”也被称为“开考比例”,一般为1比3,也有的职位为1比5,即若该职位招考1名工作人员,则进入面试的应为3人或5人,报名人数未达到该比例的,将进行招考人数缩减,或者取消该职位并安排受到影响的考生进行补报名。 4、资格复审、政审和体检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点击查看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编辑注:资格复审就是由报考者提交书面材料,证明具有报考资格;“考察”就是通常所说的“政治审查”,简称“政审”) 5、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即国家公务员局)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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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备考 我要成“公” ——进入公务员招考专题,知己知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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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时间、公告、职位表简章、报名条件以及其他政策 每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启动时,国家公务员局都会发布招考公告、职位表简章和报考指南,并公布政策咨询电话和报名专题网站(点击可进入2015年国考官方报名网站)。想要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可及时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w.chinagwy.org)的最新考试资讯。 >>>点击查看2015年国考报名专题信息(含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 地方各省(市)公务员考试的时间、公告、职位表、报名条件以及其他政策 与国家公务员考试一样,各省(市)公务员考试同样会在考试启动时发布招考公告、职位表以及官方报名网站入口。想要参加地方省(市)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可及时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w.chinagwy.org)旗下的各省公务员考试网站的最新考试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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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以下省份名称可进入各省公务员考试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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