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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省事业单位面向西藏招聘25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8-20 14:10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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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事业单位2019年面向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就业援藏工作,帮助西藏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冀就业,经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现就河北省事业单位招聘西藏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拟招聘工作人员2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具备良好的品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西藏生源(高考时户籍在西藏,下同)2019届全国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或西藏生源2016-2018届全国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hrss.xizang.gov.cn/)及“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27日18时。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下载《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报名表》(附件2),《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基本信息表》(附件3),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后发送至邮箱jiuyeyuanzang2@163.com。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应聘人员请于9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到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拉萨市八一北路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205室)参加资格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

  四、考试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参加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西藏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组织的笔试、面试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9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人才评价楼7楼(拉萨市八一北路人才巷2号)。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4.笔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当天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时间:9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人才评价楼7楼。

  3.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岗位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4.资格复审: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将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报考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咨询电话:0891-6845857

  附件:




  西藏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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