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面向西藏籍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
2021年江苏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面向西藏籍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聚焦西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到内地工作,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2021年面向西藏籍高校毕业生进行专项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苏省提供30个事业单位和40个国有企业招聘岗位(岗位信息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2021届西藏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2020届西藏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现场报名的请于2021年7月18日-7月20日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及1寸同底证件照2张到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地址:拉萨市人力资源市场5楼高校中心(拉萨市城关区夺底北路17号)。
四、招聘方法
(一)招聘程序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须参加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笔试、面试考试。按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江苏省提供的30个事业单位和40个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岗位,经体检考察和公示确定拟聘用人选,用人单位政审合格后正式办理入职和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等手续。若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不进行递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上午10:00-12: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主要考察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4.笔试成绩公布:由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阅卷结束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1:3的范围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面试、资格复审等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3.用人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选岗
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
(六)大型非公有制企业招聘
未被江苏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录用的西藏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参加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的大型非公有制企业岗位(200个)网上招聘方式进行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五、体检、考察与政审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委托拉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政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选,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发出报到通知,在规定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事业单位聘用的正式办理进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国有企业录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被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咨询电话:0891-6364490
附件1:2021年江苏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面向西藏籍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21年江苏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面向西藏籍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