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市审计局招聘审计咨询专家公告
林芝市审计局招聘审计咨询专家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林芝市审计局拟采取劳动合同形式,面向区内外公开招聘2名相关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主要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测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1.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造价审计岗1名,主要从事市审计局开展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中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工程结算审计的复核审计工作以及其他审计工作。
2.企业审计科企业审计岗1名,主要从事市审计局开展的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国有企业审计的复核审计工作以及其他审计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个人应当具备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热爱审计工作,具有吃苦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服从工作安排,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具有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的职业能力;
2.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
3.具有高级职称且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满3年;
4.具备适应在高海拔地区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48周岁以下,条件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应聘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持有相关行业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从事财务、工程等方面职业资质;
2.具有承担同等规模的相关业绩;
3.拟派遣人员应具备上述应聘个人的相关条件;
上述条件中的职称类别指会计、工程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指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
(三)凡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和免于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未满且未依法解除的;
6.经资格审查认定不符合条件的;
7.以前年度其他地市审计局招聘后未被续聘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从事审计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招的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在指定电子邮箱提交以下资料: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从业经历和业绩、身份证、户口本、取得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近期个人2寸彩色免冠照片、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除上述资料外,应招的社会中介机构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职业资质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报名人员或机构需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切责任由本人或机构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招报名人员或社会中介机构人员(以下简称应聘人员)进入测试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数最低应达到岗位招聘名额的1:2。根据需要,我局还将通过一定方式向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或有关部门考察了解相关情况。
(三)笔试测试(占60%)
应聘人员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得分的60%计入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高低进入面试遴选环节。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应聘岗位专业知识与审计基本知识。笔试时间拟定2023年6月1日。现场笔试或网上笔试具体方式根据情况通知确定。
根据应聘者人数及笔试成绩综合得分情况确定进入面试遴选人选。
(四)面试遴选(占40%)
面试分数满分为100分,应聘者面试得分的40%计入综合得分,按面试得分高低及人数初步筛选进入体检人选,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审计思路。面试时间拟定2023年6月8日。现场面试或网上面试具体方式根据情况通知确定。
综合得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得分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测试、面试遴选合格的应聘人员自行前往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及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体检费用自理。我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确定体检合格人员名单,按测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对提供的自身体检证明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聘用对象
经林芝市审计局审核后,从资格审查、综合测试、体检合格者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或机构,对拟聘用人选或机构在林芝市审计局门户网站、林芝市人力资源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合同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由林芝市审计局与拟聘用人员或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总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将解除与聘用人员或机构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林芝市审计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我局视工作需要,根据聘用人员或机构工作表现情况可续聘或解聘;聘用人员或机构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考核不合格的,将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八)工作时间
2023年,聘用人员或机构工作时间为6个月(7月初-12月底),工作期间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和工作安排,享受劳动法规定的节假日。遇有重大审计事项,需延长工作时间的,被聘用人员或机构须服从安排,但延长时间最多不超过20天。
(九)薪酬待遇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注册会计师分别按照6个月最高15万元的标准支付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社会保险,其中每月支付基本工资加社会保险费预计2万元(工资以最终合同签署金额为准)。试用期与正式签订合同待遇相同。半年绩效工资最高3万元,合同期满,经我局对聘用人或机构开展考核等次评定为优秀的一次性支付绩效工资3万元;考核等次评定为合格的一次性支付绩效工资1.5万元;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支付绩效工资。
五、其他事项说明
聘用人员或机构在用人单位统一领导下参与审计相关工作,不具有行政职务,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统一领导和工作安排,相关待遇按合同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成 0894-5822103,17711942523
李咪咪 0894-5822103,18089008860
邮箱地址:2081231458@qq.com
通讯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广福大道67号林芝市审计局法规科(审理监督科)。
附件:林芝市审计局外聘咨询专家报名登记表(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林芝市审计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