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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6-05-27 17:23      来源:昆明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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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是在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现新校园位于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街道学苑南路万峰街,校园绿树成荫,整洁幽静,环境优美,为全市各级干部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近年来,市委党校(院)党委班子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及中央、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校,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扎实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创新教学培训理念方式,加大科研力度,深化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在党建、教学培训、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服务、新校园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了“一校三院”在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为推进美好幸福新昆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党校(院)自2012年连续4年考核评定为目标完成优秀单位,先后获评“云南省文明单位”、“法治优秀单位”,校(院)党委2014年和2015年被授予“昆明市党建工作先进党委”,党委班子获评“好的领导班子”荣誉称号。


  为全面完成“中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升干部素质”的任务,适应党校(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招聘条件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

教师

1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经济学专业

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做过实证研究、带有项目和课题。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

教师

1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哲学专业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

教师

1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历史学专业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

教师

1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行政学专业

年龄在30周岁及其以下,具有较强理论功底、公文写作、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中共明市委党校(院)

教师

1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新闻与传播专业

年龄在30周岁及其以下,具有较强理论功底、公文写作、信息宣传、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

管理人员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教育学专业

年龄在30周岁及其以下,具有较强理论功底、教育培训、统筹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

管理人员

1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政治学专业

年龄在30周岁及其以下,具有较强理论功底、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5.热爱党校事业,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 单位招聘 岗位招聘人数学历专业其他招聘条件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教师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专业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做过实证研究、带有项目和课题。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教师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哲学专业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教师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历史学专业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教师1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行政学专业年龄在30周岁及其以下,具有较强理论功底、公文写作、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中共明市委党校(院)教师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新闻与传播专业年龄在30周岁及其以下,具有较强理论功底、公文写作、信息宣传、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管理人员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育学专业年龄在30周岁及其以下,具有较强理论功底、教育培训、统筹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管理人员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政治学专业年龄在30周岁及其以下,具有较强理论功底、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人员, 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即: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及其以下,即: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4-2016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所需证件、材料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所需证件、材料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7日-6月21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者将个人应聘资料发送到昆明市委党校(院)组织宣传处邮箱:kmswdxzxc@163.com ,并注明考生姓名和报考岗位。


  3.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半寸照片、报名登记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各1份。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负责。专业、学科设置以《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为指导。2016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等的,需填写《承诺书》并提供学校相关学籍证明材料。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式和时间地点


  招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经资格审查后,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招聘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经资格审查后,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


  考试内容:写作与专业知识为主。


  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的方式进行。


  2.领取准考证时间、方式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6月27日-29日,请考生登录本人报名时的邮箱下载打印准考证。


  3.考试时间:2016年7月5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


  4.考试地点: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教学楼二楼教室。


  (二)面试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考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面试的方式、内容


  ①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以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为主。


  要求:应聘人员结合自己从事的工作和专业,准备30分钟的讲课内容进行讲授。


  ②管理人员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以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为主。


  3.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9日(星期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地点: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教学楼二楼教室。


  (三)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1.笔试和面试1小时前,参加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所有证件原件到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教学楼一楼大厅交工作人员审验。审验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2.在规定时间内考生不到场考试的,按自愿放弃考聘资格处理。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招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选。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的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负责解释。


  十一、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联系人、交通方式


  联系人:柳霞   贺庆红  陈娟


  联系电话:0871-63825997  63805919


  交通方式:市内可乘170路或C85路公交车到呈贡区雨花公交枢纽站或乘地铁到大学城站下车后,再转乘Z26路公交车到学苑路市委党校站下车后,路对面前行500米即到。


  十二、监督电话


  昆明市纪委第一纪工委:0871-6317545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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