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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2017年云南昆明市委办公厅遴选2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7-11-17 10:07      来源:昆明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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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决定开展2017年公开遴选文稿起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及人数

  1.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科员1名;

  2.中共昆明市委改革办科员1名。

  具体职位信息见《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2017年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公开遴选范围

  1.昆明市十四个县(市)区党委(政府)办公室、五个开发度假(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曾经或正在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改革办)跟班学习、顶岗锻炼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或抽调到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参与过市委重要文稿起草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政策水平;

  2.熟悉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文稿写作能力;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实绩比较突出;

  4.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开拓进取,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工作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能正确行使权力;

  6.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诚实守信,密切联系群众。

  (二)必备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工作经历;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含32岁,即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6.身体健康;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2.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参加遴选的情形。

  四、遴选程序

  此次遴选按照推荐报名、资格审核、笔试、经历业绩评价、面试、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和经历业绩评价贯穿于遴选全过程。

  (一)推荐报名

  1.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报名参加遴选。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4日17:00,报名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须粘贴个人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4)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5)本人电子照片(个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加身份证号,照片的尺寸大小要求为160×130像素)。

  (6)报考岗位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供录用审批表或调动审批表复印件,现在市级部门工作的,还须提供2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7)若本人有负责或分管文稿起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证明1份;

  (8)近三年来(2014—2016)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

  (9)表彰奖励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一致、经办人、日期”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此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到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人事处(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5号楼201室)报名。

  (二)资格审核

  根据遴选条件,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在接受报名后两天内完成资格审核。每个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如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相应裁减遴选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及岗位裁减情况在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要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代领人需提供报考人员委托书后方可代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经历业绩评价和面试组成。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得分×40%+经历业绩评价得分×20%+面试得分×40%。笔试、经历业绩评价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文稿写作和逻辑思维能力。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入场笔试。

  2.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经历(26%)、工作经历(24%)和工作实绩(50%)。

  笔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得分在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3.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50%)和经历业绩评价(50%)确定面试人选,以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若确定面试人员得分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面试前两天。若该岗位无人递补或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数不足造成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岗位,可进行等额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等额面试合格线为70分,其他岗位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得分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组织实施,按照考察程序与要求,主要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在档案审核过程中发现“三龄两历”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存在问题,任职资格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作为遴选对象。考察情况合格确定为体检人员。

  2.体检

  由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若考察和体检阶段出现空缺的职位,按照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办理调入手续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由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厅务会议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应问题经查证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遴选结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二)考生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以面试当天起算,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向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提出书面申请,否则5年内禁止参加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组织的公开选调、遴选考试。

  (三)遴选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人选、拟遴选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会及时在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参加公开遴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公务员相关规定、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及公告要求,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遴选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五)此次遴选由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并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71-63163639、63968775(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人事处);0871-63163639(传真)。

  监督电话:0871-63189598(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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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