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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公务员9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3-05-18 17:51      来源: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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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职位。详见《2023年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文山各级机关(含相应层级中央或省级机关直属机构)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且在编在岗、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和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以下的人员。

所有职位报名范围具体以《职位表》为准。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具有5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4月30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应当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实职乡科级领导遴选后转任为职级公务员。

(10)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部门同意推荐报考。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4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所有职位资格条件具体以《职位表》为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乡镇司法所、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不在此列)。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当在所报考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报名。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以及特殊职位招录等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招考时已被告知其应在招录机关或者招考职位服务最低年限的,应当严格履行约定。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报名。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8)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乡镇事业人员、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等人员,任期未满一届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及岗位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报名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网查询(http://fy.wszy.gov.cn/index.shtml)。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可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报名步骤如下:

1.组织推荐。报名人员登录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网下载、填写并打印《2023年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审核盖章。组织推荐要坚持基层导向和队伍稳定相统一,保持适度规模,强化党组织推荐把关作用,着力推荐熟悉基层情况,符合上级机关要求的优秀人才。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应对其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进行把关,对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名。

2.提交报名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4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链接(http://220.164.79.75/wssyexam),如实填写详细信息,填报职位,完成报名申请。

3.资料上传。需提供的报名材料:(1)《报名推荐表》;(2)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4)《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定、本人已签字认可);(5)《公务员录用审批表》;(6)《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7)其他报名资格所需证明材料。以上报名材料各提供1份,复印件须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复印日期”后加盖公章,要求内容清晰、印章可辨。上述需上传的材料仅限JPG格式。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遴选机关在收到报名信息后1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的报名人员,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4日18:00期间,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5月24日18:00后,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所报考遴选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人员除外)。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遴选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以取消其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情况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四)职位裁减及调剂

公开遴选公务员每个遴选职位的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对遴选职位进行裁减或取消,于2023年5月25日在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公布职位裁减及职位取消情况。对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人员须于2023年5月26日9:00—18:00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络报名,并重新提交报名材料。

(五)打印准考证

2023年5月27日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参加遴选的重要身份证明,请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均须出具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每门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遴选对象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近三个月内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笔试地点统一设在文山市,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 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遴选机关组织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为系统内提交的报名材料纸质原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三)面试。面试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在相关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 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出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并列进入。面试成绩和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通过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公布。

(四)体检。体检工作由公开遴选机关组织开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公开遴选机关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州级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根据进入考察对象的综合考察情况,结合岗位匹配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遴选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人选资格。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方案由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二)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中院督察室对遴选工作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附件1:《2023年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2:《2023年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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