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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文山马关县公安局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9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3-11-23 10:48      来源:马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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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公安局2023年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马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为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辅警9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男:18-30周岁,身高1.68米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
 
女:18-30周岁,身高1.60米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
 
裸眼视力不低于4.8,退伍军人、有大车驾驶证、会视频编辑、熟悉电脑操作、体育等方面特长、马关县户籍的优先聘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直系血亲、本人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的;
 
7.有明显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长度大于5厘米)的人员;
 
8.曾经在马关县从事过辅警工作解除聘用合同不足两年、未经批准离职或被辞退的;本公告发布之后才辞去边防专职辅警、联防所专职联防员的;
 
9.曾有赌博、酒驾、醉驾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10.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工资待遇
 
三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为2000元,给予缴纳五险,发放两套作训服;转正定级定岗后按照等级评定给予发放工资,月平均工资为4400至5600元(五险含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以及装备保障费)。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咨询电话:0876-7126158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马关县公安局政治处(县公安局6楼602室)
 
(三)相关程序
 
1.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查询方式
 
(1)关注“马关公安”微信公众号查看《2023年马关县公安局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2)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请到报名点咨询。
 
 2.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到“马关公安”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2023年马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据实填写,同时提供本人相关证件、证明前往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招聘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现场审核,审核通过,提交报名材料。
 
需提供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全日制的国民教育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士官、士兵、具有驾驶资质人员等特殊岗位要求所需的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A4纸);
 
(2)真实、完整填写好的《2023年马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3.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五、招考流程
 
报名时间截止后,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将在“马关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请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项,每项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涉及公安专业知识。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提问不超过三个问题。体能测试内容为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和立定跳远。
 
六、公示:考试结束后对所有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七、体检与政审:公示期间开展体检与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执行。
 
八、聘用:公示无异议,体检政审合格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此次招考,相关信息将统一在“马关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所涉及的公示期及公布期均为5天。报考人应及时关注公众号了解考试详情、工作进程、进度查询等有关事项,公安局不采取单一联系的方式通知报考人。若因报考人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二)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招聘规程中,报考人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和申诉。
 
(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若出现缺岗或考生放弃、不合格等情形的将按本次招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本公告由马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6-7126158
 
联系人:范警官(15812273669)李警官(152886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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