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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5-09 13:12      来源:云南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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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位于园博路13号,占地面积28.8亩,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体检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现为昆明市延安医院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单位。医院拥有进口螺旋CT、多台进口DR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贝克曼大型生化检测仪、大型胃肠机、多台进口彩色B超机、彩色经颅三维多普勒、德国彩色电子动态喉镜、进口电子腹腔镜、数码电子胃镜、肠镜、膀胱镜、纤支镜等较先进医疗设备。可开展多项腔镜诊疗、关节置换等技术。2014年7月确定为呼吸专业省级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内分泌科获市级重点学科。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22周岁以上(以报名之日计算,即2001年5月10日之前出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以报名之日计算,即1993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以报名之日计算,即1988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年龄为45周岁以下(以报名之日计算,即1978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此表以下统一简称《岗位信息表》);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职数、具体岗位条件及薪酬福利待遇
 
1.招聘岗位、职数见下表,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2.薪酬福利待遇
 
录用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月工资约4000元--500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部分),奖励性绩效按招聘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请报考人员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岗位信息表》,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至2024年5月24日下午17:00。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待通知。
 
3.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官网(zp.ynythr.com),进入网站后点击右上角“注册”,注册登录后完善个人信息,进入社会招聘,搜索岗位名称进行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提交《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1份,岗位所需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合格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营养师证等材料)扫描件1份。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者,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均以毕业证专业和落款时间为准。
 
(四)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
 
(五)招聘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等
 
1.考试方式:此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不组织笔试,以面试(含实操)方式进行,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招聘单位根据简历初筛情况,通知部分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2.面试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考察、体检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习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查询考察对象是否参加过“法轮功”、其它邪教组织、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招聘单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采取适当方式通知。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聘用
 
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招聘单位讨论通过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在招聘过程中及录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单位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联系人:李老师、蔡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100218,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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