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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普洱江城县县属学校考调教师5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7-06 09:53      来源: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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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城县县属学校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公告
 
  根据《2024年江城县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实施方案》及城镇化发展趋势,县属学校生源呈逐年增长趋势,为有效缓解县属学校教师紧缺现状,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资源配置,经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面向县内各乡(镇)中小学校考调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江城县内各乡(镇)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二)考调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5.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
 
  6.近三年(即2021年、2022年、2023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处分期内的;
 
  2.在乡(镇)学校服务未满5周年(即:2019年9月30日后参加工作),特岗教师服务期间不计算为乡(镇)服务年限;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考调岗位需求表
 
  (一)江城一中初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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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民族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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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思源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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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调程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业绩评价、成绩核算、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5日在江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cx.gov.cn)、“江城教体”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3.报名联系人
 
  江城一中初中部:苏江梅、马丽蔚
 
  江城县思源实验中学:陈 晓
 
  江城县民族小学:白 及、李 黎
 
  4.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报考人员到各考调单位提交:《江城县县属学校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附件)、所在学校出具的现任岗位证明、近三年内无受党纪政纪处分及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能支撑综合成绩依据的证书、文件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由考调学校负责审核,确定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将报名审核情况汇总报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复核。考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不低于1:3。对达不到公告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审查时间:2024年7月16日。
 
  (四)考试
 
  1.笔试。笔试总分30分。卷面分按100分计算,最终得分按照30%计入。笔试内容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江城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若对分数统计有异议需核实的,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核实。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17日上午8:30开始至结束(以试卷上的考试时长为准)。
 
  (2)笔试地点:江城县第一中学慎思楼(老校区)。
 
  (3)查分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18日上午10:00-12:00。核查地点:江城县教育科学研究和培训中心。
 
  2.面试。面试总分35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考调岗位及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按100分分值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计算出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终得分按照35%计入。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
 
  (1)面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19日8:00开始至结束为止。面试地点:江城县第一中学慎思楼(老校区)。
 
  (2)评委组成:设初中文综、初中理综、小学语文、小学数学、英语、体艺6个评委组,每个组由7名专业人员组成。
 
  (3)面试考题及方式
 
  面试考题:所有科目的面试考题均于考前统一时间公布,确保参加面试人员全员知晓。
 
  面试方式:初中文综、初中理综、小学语文、小学数学、英语组采取说课及评委提问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按照所抽取的面试顺序号,按顺序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其中:说课时间15分钟,说课结束后,评委组可向考生提问,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说课主要以:说教材、说学情、说教学目标、说教学重难点、说教法、说教学过程、说教学效果,看现场仪态风貌后进行综合评价。说课除自备的教案以外不可带其他用品进入考场,不使用电子教学设备。体艺组采取说课+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五)业绩评价。业绩评价总分35分,含教学业绩和综合业绩两部分。
 
  1.教学业绩(20分)。教学业绩以每学年教研通讯为主要依据。测算标准主要根据近三年(2021、2022、2023年7月学年末)县级及以上统考科目综合排名成绩按100分计算,最终得分按照20%计入。(计算说明:一是将全县中小学教师近三年市、县质量监测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排名得分计为:第一名计100分;第二名计99分;第三名计98分……依次递减1分,最后一名初中70分、小学60分,不分年级和个人综合排名。二是学校教师当年在校任一个学科多个班级的求平均值为当年得分,任二个或二个以上学科或跨年级任课的,以排名最高的学科计算得分。三是教师教学成绩有二年或三年的按照平均成绩得分计入;教学成绩只有一年或没有的按照报名同学科的教师中最低分计入该教师得分,若含本人只有2名教师的,降低5分计入。教学成绩计分学科,小学:语文和数学,共2个学科;初中: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共9个学科)。
 
  2.综合业绩(15分)。综合业绩以教师本人提供的县级及以上文件、证书为主要依据(2021年1月1日至今)。(1)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或“说课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计2.6分;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计2分;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计1分;县级一等奖计0.5分。(2)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工作,省级课题组组长计1.6分,成员计1.2分;市级课题组组长计1.2分,成员计0.9分;县级课题组组长计0.9分,成员计0.5分。(3)主持或参加名师工作室的,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计1.6分,成员计1.2分;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计1.2分,成员计0.9分;县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计0.9分,成员计0.5分。(4)现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市级加1.6分、县级加1分。(5)评优评先,由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共青团、少先队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省级计2.6分、市级计2分、县级计1分。(6)符合下列四项条件的予以计分:①担任正校级领导的计5分;②担任副校级领导的计4分;③担任学校中层干部的计3分;④担任班主任的每年计1分(每年以10个月计算,每个月以0.1分计入。每年2月和8月不计分值)。计分主要依据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文件,同时兼任多个职务的,计分方法为:最高岗位计满分,第二岗位计二分之一分值,第三岗位计三分之一分值,第四岗位计四分之一分值,个人计分项累计不超过5分。以上六项总分为15分,个人最高分计15分,最低分计0分。
 
  (六)成绩核算。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个人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业绩评价三项分数总和进行计算(其中,体育、音乐、美术教师不计业绩评价分),总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七)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拟考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按照报考的岗位个人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若前一名放弃或其他原因,后一名顺延)。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单项最高分录取,单项科目录取顺序为:面试成绩—笔试成绩。
 
  (八)公示及聘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考调人员,并在江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cx.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回避
 
  考调工作组织成员、考调领导小组成员必须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如有回避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应向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回避申请,经批准后退出相关考调活动。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考调过程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公开考调工作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人社局进行全程监督。监督和举报电话:0879-3722399(驻县教体局纪检组)。
 
  (二)参加公开考调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相关要求
 
  (一)符合条件参加考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二)考调教师必须服从岗位调整聘用,按照学校岗位设置方案进行高职低聘。
 
  (三)考调过程中有欺瞒谎报、制造伪证、弄虚作假舞弊情况的,经核实取消考调资格。
 
  (四)各相关学校要认真宣传,积极支持考调工作,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参加考调教师的相关资料和实际情况,确保考调教师工作按质、按量、按时顺利完成。
 
  (五)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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