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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玉溪通海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7-17 14:45      来源: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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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检察机关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性别

学历及专业要求

年龄及相关要求

户籍要求

备注

通海县人民检察院

2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通海县

该岗位为聘用制书记员

通海县人民检察院

2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通海县

该岗位为聘用制书记员

通海县人民检察院

1

不限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通海县

该岗位为聘用制书记员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检察办案及其他检察业务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检察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案件受理、审查、宣告等过程中的信息录入、案件材料和法律文书送达等事务性工作;
 
(二)对外接收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书,审核案卷材料是否齐全、办理外来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书的登记、扫描、上传、流转等工作;
 
(三)负责案件办理中的各项记录等工作;
 
(四)负责案件材料的录入、接收、整理、保管及归档等工作;
 
(五)负责法律文书的校对、文印、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的管理;
 
(六)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与检察业务有关的司法事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发公告时间为准;
 
5.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录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和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玉溪人才网(http://www.yxrc.cn)、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baoming.ynexam.com/)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 07月18日—2024年07 月24日18:00止;报名人员在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baoming.ynexam.com/),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流程:登录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考生注册→设置密码→登录系统→选择考试一填报职位一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相关资料→资格审查→网络缴费。
 
咨询电话:夏老师15887224342、董老师13988473767、罗老师18087792537;);
 
网络报名需提交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所持相关职称证书原件,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1张。
 
2、报名考试费: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自愿交报名考试费50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费用不予退还。
 
注意事项:①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 24日19:00止;②资格初审通过后,2024年07月25日下午24:00前登录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确认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③其他通知请具体关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要求,由委托的玉溪辰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对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准考证》打印时间由玉溪辰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通知时间为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招聘公告》及招聘条件要求报名。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简历及相关证件证书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设置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由委托的玉溪辰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笔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当被淘汰,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1.笔试。聘用制书记员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笔试主要内容包括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检察业务等内容。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单项否决),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成绩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baoming.ynexam.com/)发布。
 
2.岗位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到低进入技能测试。若出现放弃情形,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参加人数差额或等额进行岗位技能测试。考生现场签字确认考试成绩。技能测试主要包括看打、听打等内容,技能测试成绩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单项否决),占综合成绩的30%。
 
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baoming.ynexam.com/)发布。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综合排名,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到低进入面试。若出现放弃情形,按照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参加人数等额进行面试。聘请有公务员考官资格的考官组成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单项否决),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成绩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baoming.ynexam.com/)发布。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次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综合成绩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baoming.ynexam.com/)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和程序执行。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考察由通海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体检和考察阶段有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序,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经招聘单位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baoming.ynexam.com/)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此次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不超过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核定数的20%来确定递补候选人,当出现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核定数有空缺的情况时,可以在一年内从候选人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空缺,可以从本次候补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五、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入职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通海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7-3095511;0877-2011778。
 
(六)本公告由通海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