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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怒江州州级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2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8-02 14:25      来源: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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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2024年州级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怒江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怒江州人民政府批准,15家州级事业单位面向州内外引进20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引进条件及岗位
 
(一)引进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出生日期在1988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任职资格条件。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本次引进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分类。
 
(7)报考生源或户籍要求招考单位所在州(市)岗位的报名人员须具有怒江州户籍满两周年以上(2022年8月以前落户,计算到月)。
 
2.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2020年以来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聘用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4)本公告发布之日仍在岗在编的怒江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已参加怒江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且确定为拟聘用(引进)人员。
 
(6)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二)引进岗位
 
怒江州2024年州级事业单位计划引进20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具体引进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怒江州2024年州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8月16日18:00。
 
(三)报名流程及要求
 
报名人员可在本次引进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并按照以下流程操作:登录云南人才市场门户网站(http://www.ynhr.com)→进入“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须根据所报考岗位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须以PDF格式上传,每个PDF大小不得超过300K。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3.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报名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4.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书原件扫描件;5.报考生源或户籍要求招考单位所在州(市)岗位的报名人员还须上传户口簿本人页原件扫描件。
 
(四)报名资格审核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方式为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报名时,报名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填报信息无误、上传证书材料真实有效。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因提交的报名信息和上传的证书材料不准确、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8月12日09:00—8月17日18:00。报名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故在报名截止日期(8月16日)报名的人员,若资格审核不通过,可能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由此引起的后果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五)岗位开考比例
 
本次引进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达1:1即可开考。
 
四、考试测评
 
(一)考试测评方式
 
本次引进考试测评采用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测评成绩,面试对应聘者综合素质进行测评。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视为考试测评成绩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通过组织加试确定该岗位拟引进人员。
 
(二)考试测评时间地点
 
考试测评地点在昆明市区,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特别提示: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面试方式、打印准考证等有关事项将于8月18日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nujiang.gov.cn/rsj/)另行公告,届时请考生务必关注网站信息更新,知晓相关要求,按时参加考试测评。
 
五、确定拟引进人员
 
考试测评结束后,按照岗位考试测评成绩排名以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
 
六、体检
 
由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拟引进人员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或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拟引进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受检人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工作人员、医务人员与参加体检的拟引进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拟引进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号)要求开展,考察采用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实地考察、信函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还应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共享联动机制。
 
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书、证明等材料人员,不予聘用。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nujiang.gov.cn/rsj/)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在同一岗位考试测评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排名顺序递补:
 
1.拟引进人员自愿放弃进入体检、考察的;
 
2.拟引进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在公示期内,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在本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十一、待遇
 
本次引进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
 
(一)引进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从事引进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及时汇报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引进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不符合引进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本次引进工作由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86-3990502
 
州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0886-3990505
 
十三、重要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nujiang.gov.cn/rsj/),如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等报考人员应当知晓的事项均将在上述网站公告。凡在本网站公告的事项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时,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以主动拨打咨询电话确认报名资格。(咨询电话: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科0886-362220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86-3628669)
 
(三)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
 
(四)本次考试测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五)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引进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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