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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20人通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8-29 14:14      来源: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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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通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结合我院人才队伍现状,经医院研究,决定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测试,综合评定,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护理岗位,招聘人数20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5.普通招生计划近5年(2020年至2024年)毕业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护理学、中医护理专业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6.具有护士资格证书或全国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参加各类考试时因违纪违规,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五、现场报名地点及时间:
 
(一)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昆明市呈贡区呈贡新城雨花街春融西路1168号)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09:00-12:00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招聘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本人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护士资格证书(或全国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二)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测试。重点对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医院纪检监察人员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面试工作公平公正和程序规范。
 
2.面试时间和地点待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再行确定,由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3.面试满分为100分,设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面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分数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签订协议
 
根据面试成绩,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医院与其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就业协议到医院报到,进行考察等后续工作。
 
(四)组织考察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社会信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医院公众号上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中如有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2.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4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七、待遇及管理
 
(一)按医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我院合同制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二)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合同制劳动者管理暂行规定》(昭市一医行发〔2010〕5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纪律监督
 
(一)此次招聘程序中涉及到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工作,严格按照昭通市有关考务、考纪规定规范组织。
 
(二)整个招聘工作,在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出报名、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整个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同时不得再次参加我院后续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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