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云南昭通绥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合同制驾驶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11-25 14:34 来源:绥江县人民政府
绥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招录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没有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3.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管理规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工作责任心,听从指挥,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善于与人沟通;
4.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娴熟的驾驶技能;
5.男性,年龄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较高学历者、退伍军人、具有专职驾驶经验和山区复杂道路驾驶经验者优先聘用;
6.持C1及以上汽车驾驶证,驾龄5年以上(同等条件下持B1及以上汽车驾驶证优先聘用);
7.交管12123信息查询平台三年内无严重交通违法记录;
8.无不良信用记录;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个人征信报告记录有不良征信记录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合同制驾驶员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绥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630室);
3.咨询电话:0870-7626650;
4.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5.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信息复印件的户主页与本人信息页应在同一页面);②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③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可在交管12123APP上自行申请查询);④本人尿检报告(必须是绥江县交警大队或者禁毒大队出具的尿检报告);报名者需填写《附件1:绥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报名表》《附件2: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自行下载);⑤个人征信报告;经过审查合格后,取得报考资格。
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1.岗位技能测试:岗位技能测试为驾驶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服务意识、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采取在绥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信息、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具体的时间、地点、测试方式等。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岗位技能测试*50%+面试成绩*50%
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四)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然后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合格后,由绥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考察。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征信记录、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治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及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签订劳动合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工资55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存的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宜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四)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绥江县纪委市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0-7622369。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本《公告》由绥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解释。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2:资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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