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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云南红河石屏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5-03-10 14:07      来源:魅力石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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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石屏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2名。
 
岗位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石屏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具备国民教育或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属计算机类相关专业或会计学相关专业毕业生;
 
4.年龄28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国家法律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具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技术娴熟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邮箱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1.提供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
 
②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的pdf扫描件, 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③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原件的电子版或pdf扫描件。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17:00止。报名邮箱:545780448@qq.com,联系电话:0873-3174629,地点:石屏县人民检察院312室(政治部)。
 
2.初步资格审核结果反馈:审核情况将电话方式反馈报名人员,确认报名。
 
3.报名资格现场审核登记:
 
①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现场领取);
 
②户口册、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1份, 近期免冠半寸照片3张;
 
③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1份;
 
④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及时间: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17号石屏县人民检察院312室(政治部),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齐全、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测试及体检考察
 
测试将视报名情况开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试题均以100分计,笔试占比40%、面试占比60%,合计100分。达成用工意向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和程序执行。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和考察阶段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视情况进行替补体检和考察。
 
五、用工保障及待遇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薪酬待遇面议。
 
六、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用工不指定测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伪造信息材料、测试作弊等不诚信行为,一律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3.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准确、规范填报和报送个人资格审核相关材料,24小时保持登记电话号码的畅通,因个人报名材料报送不完整、不符合规范要求或通信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4.此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和考察由石屏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完成。
 
5.本公告由石屏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政治部 0873-3174629
 
石屏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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