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杭州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招聘10人公告
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招聘大厅专岗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大厅专岗人员10名,主要负责从事资料预审、初步受理、大厅导服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分配,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形象,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5. 桐庐县户籍或桐庐生源(户籍以2017年11月21日前登记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6.热爱窗口工作,有志于从事服务群众工作。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11月21日起至11月22日下午17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下载并填写《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招聘大厅专岗人员报名表》(附件),携带相关证件(学历、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1张,本人到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国资大厦5楼506室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办)。
3.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告知初审结果。
4.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于11月24日到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506室领取准考证。
5.开考条件。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得少于3:1的比例,如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考试
有效报名人数在50人以内直接进行面试;有效报名人数在50人以上先进行笔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四、体检和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确定考察。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桐庐县人才网上公示三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工资待遇从优。
报名地址: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国资大厦5楼506室;联系电话:58585858; 联系人:卢飞燕。
本招聘公告由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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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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