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嘉兴海盐县向阳小学第二次招聘新教师3人公告
海盐县向阳小学第二次招聘新教师通告
海盐县向阳小学创办于1912年,于1997年被嘉兴市教育委员会授予“嘉兴市第二实验小学”,是一所有着百年历史又具现代气息的省级城镇示范学校。学校现有二个校区,南校区2014年8月投入使用,占地48.3亩,建筑面积27956.43平方米;北校区2018年8月投入使用,占地49亩,建筑面积26909.8平方米。学校南、北校区现有56个教学班,学生2400余人,教职工154人,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占91%(其中研究生学历6人)。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学历和资格条件(录用的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考生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数:小学语文教师3名。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对口的2018、2019年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11”大学专业对口的全日制2019年本科毕业生中的品学兼优者(一本生源);
3.全日制普通高校专业对口的2019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以入学时的分类为准)达到如下条件的:大学本科期间学年度获得校级二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三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
4.招聘岗位对口的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毕业生报考岗位应与专业要求相一致,硕研及以上学历的报考岗位应与专业要求相一致或相近相关。符合“招聘的资格条件、范围对象”第1、2条学历条件的考生,专业要求可作适当放宽,原则上文科类的都可以报考,据此报考的应提供高考地教育局出具的系文科生或者理科生的证明。
四、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面试成绩低于75分取消录用资格(100分制)。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可以依次递补。
有关招聘考试工作到2019年2月底前完成。
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规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9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被聘用者,在海盐县教育系统的服务期须不少于五年。
五、报名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0日17:00止。
报名地点:海盐县向阳小学。
学校联系电话:0573-86029238,0573-86022942,13957323590(林老师)
六、招聘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报名表(附件2)1份;
2.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
3.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是否师范类的证明;
4.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
6.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7.其他根据职位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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