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务员考试,只有这些人能报考省直单位
在浙江公务员考试中,不同职位的报考要求也不相同,不少考生在报考的时候,偏向于了省级机关或省属单位的职位,那么报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的职位有什么要求呢?本文,小编为您介绍。
(注:以下介绍取自2018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政策,仅供参考。)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省级机关或省属单位:
(1)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17年11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8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
(1)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其中2013年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4-2018年,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