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司法局选调公务员2人公告
嘉兴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嘉兴市司法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嘉兴市司法局机关公务员2名,岗位一:行政管理岗位,岗位二:财会岗位;
二、选调范围
嘉兴全市范围内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后出生);
(三)须具有2年(含)以上机关工作经历;
(四)岗位一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法律本科(含)以上学历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岗位二须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从事财会工作三年以上且目前从事财务工作;
(五)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无其他不适宜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到2019年10月9日。
2、报名方式和初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文档上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7423292@qq.com)交由职能部门初审。
3、资格复审。考试当天将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需提供经单位审核同意的《嘉兴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
(二)考试
1、每个岗位报名符合条件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到3:1(含)以上可以开考;岗位报名符合条件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到达5:1以上(含),需先组织笔试再进行面试,考生考试成绩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拟用合格分数线。
2、岗位报名符合条件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不足5:1直接进入面试。
3、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后,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市司法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四)确定拟选调对象。综合考试成绩、考察结果、岗位要求等情况,由市司法局党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考察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市司法局组织拟选调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对体检合格者,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七)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单位报到,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司法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伟杰;联系电话:0573-83853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