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纪委、温州市监委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人公告
中共温州市纪委、温州市监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温州市廉政教育中心、温州市委巡察专业人才保障中心拟面向全市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1.温州市廉政教育中心选调工作人员3名,其中文字综合岗位1名,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岗位2名。
2.温州市委巡察专业人才保障中心选调工作人员6名,其中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岗位1名、财会岗位1名、审计岗位4名。
以上选调岗位除文字综合为综合管理类岗位外,其余均为专业技术类岗位。
二、资格条件
选调对象应当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的品行作风和较强的工作能力,除此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外)。
3.文字综合岗位需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经历2年以上;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岗位须为计算机类专业,有计算机技术工作经历2年以上,且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财会岗位须为财政、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有财务会计工作经历2年以上,且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审计岗位须为审计、金融、财政、会计、财务管理、资产评估等专业,且有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未满有关部门规定的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一) 现场报名审核。定于2019年9月23日9:00—12:00,14:30—17:30在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15楼2号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审核。
报考者即日起可在清廉温州网或温州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下载填报《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书面材料(本人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工作岗位经历证明、信息采集表电子稿(附件2)进行现场报名。
报考者应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若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选调岗位数达不到3:1的,则相应核减选调岗位数。
(二)下载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请于2019年10月10日-10月11日时间内登录清廉温州网或温州市人力社保局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文字综合岗位笔试主要测试综合文字能力水平;其他岗位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应用和基本公文运用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岗位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请及时关注清廉温州网或温州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调岗位数1:1.5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其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纪委市监委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确定选调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经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可向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咨询,联系电话:88969173。
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温州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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