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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市江南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9人简章

http://www.chinagwy.org       2022-04-29 16:12      来源:金华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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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江南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因公安工作需要,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69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文末详见附件),有意者可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未明确具体年龄的岗位须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2年4月1日);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四)具有浙江省内户籍(以2022年4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未具体明确的岗位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七)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本人或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需要专业资质的岗位,可以简化考试测试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 4月29日-5月13日。

报名方法:①如实填写电子报名表(文末附件)内容;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③学历证书照片;④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页面;⑤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工作经历等资质材料,将上述资料打包并命名为本人名字发送至电子邮箱:754060541@qq.com,报考人员需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30分;5月8日、5月14日上午9时至11时。

地点: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受立案中心(李渔路532号)。

已参加网上报名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未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可于当天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并同步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无法提供高中毕业证书的报名者,须提交原高中毕业学校资质材料。

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改报。

3.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现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查,请携带齐全报名所需资料。

(1)携带《江南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整报名表二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份,近期一英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驾驶证原件、复印件2份,退役军人的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2份,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提供见义勇为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4)本人个人征信2份(截止时期至最近);

(5)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工作经历等资质材料及复印件2份;

(7)提交健康申报表和承诺书(现场填报)。

(二)考察

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要求。

(三)测试

普通文职、勤务岗位(笔试100分、面试100分);巡特警PTU岗位(笔试100分、面试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成绩。

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最后综合分,符合达标要求即入围笔试。

1、体能测试

A:普通文职、勤务岗位

男子:俯卧撑、1000米,每项100分,满分200分;

女子:仰卧起坐, 800米,每项100分,满分200分。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标要求:各项均35分(含)以上。

B:巡特警PTU岗位

立定跳远、4*10、俯卧撑、1500米,100米,每项100分,满分500分。

达标要求:单项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评分标准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体能测试入围人员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体能测试期间,如因个人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2.笔试(普通文职、勤务岗位,巡特警PTU岗位):满分100分,闭卷。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合格入围人员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普通文职、勤务岗位,巡特警PTU岗位):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A: 普通文职、普通勤务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执行。

B:巡特警PTU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笔试、面试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安排加试。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根据总分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实行岗位绩效和层级晋升管理的薪酬制度,根据层级晋升情况以及金华市上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标准实行动态调整。

六、疫情防控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变化和最新防疫要求,现将最新的防疫须知通知如下,各项防疫工作按此须知内容执行。

一、考生应提前申领浙江“健康码”(含省内任何一地),并持绿码参加各招聘程序。

(一)要保持浙江“健康码”绿码状态。考前不要去国(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已出现本土阳性病例的省市,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在市外的要尽早返浙(提前14天,须出示行程码,如有特殊规定另行明确)。返金来金途中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鼓励考生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携带体测前2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资质材料。

(二)要提前申领浙江“健康码”。一是可在支付宝首页输入“xx健康码”(如“金华健康码”)等进行申领。二是可通过支付宝,或打开钉钉、微信等具有扫描功能的APP或有扫描功能的网页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后进行申领。

(三)体能测试前无法取得浙江“健康码”绿码的,不能参加考试。

浙江各地“健康码”在省内互认(除中、高风险地区外)。

二、考生应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

应配合工作人员防疫工作,经相关检测后进入考点。填报材料中应服从相应的防疫处置。完毕后应及时离开。

(一)考生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进入考点。

1.浙江“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无咳嗽等相应症状的。

2.浙江“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上或有咳嗽等相应症状,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

3.浙江“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下,无咳嗽等相应症状,但考前曾经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完成“14+7”健康管理,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能提供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资质材料和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资质材料的;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须完成“7+7”健康管理,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能提供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资质材料和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资质材料的;对已出现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分风险等级的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须完成14天日常健康监测,能提供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资质材料的。

(二)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能进入考点。

1.浙江“健康码”为非绿码。

2.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不配合入口检测,以及不服从防疫管理的。

3.浙江“健康码”为绿码,现场两次测温37.3℃以上或有咳嗽等相应症状,经调查有流行病学史的(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4.浙江“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下,无咳嗽等相应症状,但报名前曾经有国(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以及已出现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分风险等级的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不能提供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资质材料和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资质材料的。

5.其他经综合评估不能进入考点的。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来自省内外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因有旅行管制或隔离要求造成无法参加招聘流程的,视为正常放弃。如隐瞒情况擅自参加报名流程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二)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在考点入场时,要提前戴好口罩,打开手机“健康码”,并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同时提交健康申报表和承诺书。

(三)以下情况须戴口罩,如有不戴后果自负。①进入考点入口时;②招聘程序过程中;③招聘程序结束离场时;此外,为确保考生与他人健康安全,建议全程戴口罩。

(四)咨询电话:0579-89003610。

注:1.本须知内容视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

2.流行病学史,指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新冠肺炎患者接触史等。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金华公安局江南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9003610。(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

附件1:招聘报名表

附件2:招聘计划表

2022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