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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温州瑞安中学招聘公办教师4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5-16 09:21      来源:瑞安市人民政府教育信息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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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瑞安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精神,结合学校用人需求实际,经研究,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具有温州市户籍(以2024年5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籍贯,瑞安生源放宽至全国户籍;
 
(五)年龄要求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2023年9月1日以来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并体检合格或签订就业意向书等报考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3.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与所报考招聘岗位之间存在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对象基本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阶段为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以下简称“‘双一流’高校”,附件1);
 
2.具有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且本科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下同)“优秀毕业生”或“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或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不含励志奖学金,校团委或校处室<部门>颁发的不列入校级资格)、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30%、或大学毕业后获地级市综合荣誉称号或教学方面比赛获地级市二等奖及以上。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计划数和要求
 
(一)语文教师岗位2名,地理教师、化学教师岗位各1名。具体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报考专业等要求详见《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2)。
 
(二)国(境)外毕业生须于2024年5月2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2024年5月21日。
 
(四)截止到规定时间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5月21日。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五)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3)执行。
 
(六)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在2024年5月21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rszp.rajyj.com(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1.报名与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2024年5月2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2024年5月24日18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尽量预留足够的资格初审时间。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招聘计划数调整
 
本次招聘岗位设定1:2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布。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一门,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
 
本次笔试科目采用网络和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
 
具体笔试地点、考场等见《笔试准考证》。
 
2.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25日13:30—5月26日9:30。
 
考生可自行登入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及《考生须知》。考生须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在此期间,准考证遗失的可自行登入再次打印。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
 
1.入围资格复审条件。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的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以电话通知形式通知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由用人单位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向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复审材料。入围考试人员须按通知的时间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原件验证后返还,证明材料的原件均不返还)和一份复印件,未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附件5)一份并签名。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瑞安生源为报考条件的考生(户籍或籍贯为温州市的除外),须提供在瑞参加高考证明、高中毕业证书;以温州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载的信息为准。
 
(3)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本科阶段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的,须提供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本科阶段非“双一流”高校毕业的,须提供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4)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提供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须提供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普通话证书的考生,在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时一并提供普通话证书承诺书。
 
(5)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在线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7)其他材料。“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所需提供的荣誉证书或证明等。
 
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出现以上情况产生空缺名额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保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首次联系无果后,发送短信提醒,半小时内再经2次电话联系,仍无法联系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递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再另行公告。
 
(四)面试
 
面试初定于2024年5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上课形式(现场有学生),时限40分钟。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在现场统一提供,准备时限90分钟。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同分的学历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加试采用基本素养面试答辩方式。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公告发布后,出现经查实因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因个人各种原因放弃入围体检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入围体检对象不再另行公告。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后,若放弃资格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内的,须在体检工作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
 
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报名时尚未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且本科阶段非“双一流”高校毕业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按规定程序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配合学校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教育局,非瑞安户籍的聘用对象须落户到瑞安市。人员岗位聘任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本科阶段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的,聘用后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聘用人员在事业单位工作员介绍信开具后2年内未取得与招聘岗位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新聘用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影响个人征信,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执行。
 
(三)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应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并与瑞安市教育局签订延缓体检约定书,待妊娠期结束后,须及时申请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其体检合格后,方可在报名岗位中选择剩余的学校岗位。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会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监督电话: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5812876、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0577-65815611。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