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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三门县沿海工业城发展服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7-17 09:09      来源:三门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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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沿海工业城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台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三门县沿海工业城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的招聘岗位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1《三门县沿海工业城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考生可登录三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anmen.gov.cn)“政务公开-公招公选”栏目查询,该网站为发布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网站。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7月27日至2006年7月26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所载为准;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其中学历、学位须与专业均相对应。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户籍不限。
 
3.本公告中涉及时间未予明确的,统一计算至2024年7月26日。
 
4.报名系统中采集的岗位信息如与附件中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的附件为准。
 
二、报考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注册报名和资格初审
 
注册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9:00-7月29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26日9:00-7月30日17:00。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虚假注册或者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重要信息错误的,报名无效,并据此确认考试成绩无效。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涉及填报材料不全、不明确的,可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报考人员补充完整后,在报名时间内再报名选岗。
 
本次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下载准考证
 
下载准考证时间:2024年8月8日8:00—8月10日9:30。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登录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一)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
 
《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采用专用答题纸答题:答题纸不能折叠。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准考证号和姓名,并用2B铅笔填涂准考证对应数字。客观题用2B铅笔在指定区域题号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在对应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指定区域部分无效)。用铅笔作答或在非指定位置内作答的一律无效。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答题不得使用涂改液。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考务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指导和监督。
 
四、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人数出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报名登记表(在网络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户口簿(以2024年7月2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因网签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4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资格复审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
 
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分数相同的一起递补),仅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放弃复审资格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若递补后资格复审合格的人数仍达不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已达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或以上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不作调整;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达不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的,多出来的招聘计划数自然取消。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六、面试
 
面试考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指导和监督。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予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招聘岗位考生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名: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高的排名在前;2.若考生的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3.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需另行复试面试,以复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考试总成绩的合成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招聘岗位根据排名先后顺序并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截止聘用文件发布之前,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凭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毕业(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要求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上述取消聘用资格情形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递补。
 
发布聘用文件后,被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在户口簿上变更服务处所,或者将户口迁移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聘用后在本县服务满5年。在服务期内,被聘用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县。在服务期内,被聘用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组织提拔等除外。
 
(二)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四)报考人员应以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书上的学历、专业名称注册填报专业,并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相对应。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学历认证结果一致,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未取得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留学人员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36号)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按大专、本科同等学历人员相同对待;在报名截止日之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函授、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书的日期为准)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各招聘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及浙江省公务员招考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并负责具体解释;招聘单位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考生专业条件予以审核,审核结果作为本次招聘资格条件认定依据。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报名,但最终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本次事业单位招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有效身份证件是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
 
(八)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以及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九)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一)根据《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信用浙江”上予以公布。
 
十一、咨询和监督
 
(一)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
 
(二)对于公告内容涉及的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要求、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需要咨询时,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报考人员对于《三门县沿海工业城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涉及的内容有歧义或者异议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处理。处理的最终结果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对于有关网络报名系统操作等问题,可联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576-83361711。
 
(五)三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电话(监督电话):0576-83313509。
 
附件:三门县沿海工业城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三门县沿海工业城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7日
 

三门县沿海工业城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序号

招聘单位名称

经费

形式

岗位名称

岗位

类别

招聘人数

性别要求

户籍要求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所学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1

三门县沿海工业城发展服务中心

全额

安全监管

专技

3

不限制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本科:化工与制药类;研究生:化学工程与技术类。

聘用后要求在本县服务满5年。

三门县人民政府

0576-8358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