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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下半年浙江温州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7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10-08 14:09      来源:永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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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下半年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全面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素质结构,引进储备一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永嘉县有关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共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二、引进对象及范围
 
  (一)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毕业生(见附件2)。
 
  2.2022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相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毕业生(见附件3)。
 
  3.2017年9月2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高校为“985、211”的毕业生(见附件4)。
 
  (二)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同时应具有本科学历。
 
  留学归来的硕士研究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在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四大世界大学榜单之一,且排名位于榜单前300名。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本科起各学历层次的认证书)。
 
  (三)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引进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
 
  (一)引进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下半年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见附件1)。
 
  (二)专业审查要求。报名人员的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进行审查。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材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审查。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任选一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14:00-17:00;现场报名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路36号(兰州理工大学彭家坪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新〉二楼);现场报名并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再进行网络报名。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8:30至2024年10月24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0月21日8:30至2024年10月25日17:00。
 
  网络报名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系统(网址:http://yjks.ruixing.cc),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材料
 
  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和学位认证的官方网站证明(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1张、2024年下半年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个人报名表(附件5)。
 
  (2)网络报名材料
 
  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和学位认证的官方网站证明(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
 
  (3)其他材料:①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②留学归来的人员需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毕业学校所在排名榜榜单名次。③永嘉县外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网络报名对象进行(现场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通过的视为已通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通过资格复审并书面确认参加遴选的对象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3.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择优遴选
 
  采用面谈、面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择优遴选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面谈。面试、面谈满分均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1.通过岗位资格复审并书面确认参加遴选的对象数与岗位计划数为1:1的,采用面谈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2.通过岗位资格复审并书面确认参加遴选的对象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大于1:1且小于等于10:1的岗位采用面试的遴选方式。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3.通过岗位资格复审并书面确认参加遴选的对象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遴选方式。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通知将在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中国永嘉公务网)上发布,请各考生及时关注。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先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0:1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体检环节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果进入体检的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如果进入考察的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中国永嘉公务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拟引进名单公示之日起,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有反映并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有实据,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2025年8月31日前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约定报到时间,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引进人才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对有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9月30日起至10月14日止。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10月9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10月10日前向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以下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
 
  1.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
 
  2.永嘉县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
 
  3.与引进岗位之间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引进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五)凡是符合报名条件且接到面谈、面试通知并参加的对象,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一次性路费补贴(人民币):市外省内的300元、省外国内的500元,从国外直接来参加面试(面谈)的人员,按其国内家庭所在地为出发点参照上述标准补贴。
 
  (六)咨询科室: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管理科,咨询电话:0577-57768287、0577-57756565。咨询科室: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577-57756568。用人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共永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永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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