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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临安法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12-10 14:25 来源:临安法院
临安法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名,岗位类别为执法辅助。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保守工作秘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学历证书、学历认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7.具有杭州市户籍。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户籍以2024年12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配偶、父母、子女在招录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的;
(6)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7)现役军人或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统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请在本公告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zjxd.oumakspt.com/(社会招聘考试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12月10日上午9时起正式启用。
1.注册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9时—2024年12月20日16时。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资格审核同步开展,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应及时反馈并说明理由。
2.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12月21日9时—2024年12月22日17时。已完成审核确认人员登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通过审核确认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时以报考人员当前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2)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3)报考人员在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指定复习用书。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时间及相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2.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对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进行测验,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凭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并按规定的考点、候考室、时间及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按岗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及录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外网(fy.lanews.com.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录用的决定。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安排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
拟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的考生按岗位组成储备库。如出现缺岗情形,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进行递补,使用储备库人员。缺岗时按当场次考试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其中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以上),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组织第二次招聘的,储备库不再使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储备库人员:(1)录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2)录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4)有效期内被招聘单位辞退的。本次招聘岗位以外的工作人员人事录用均不得使用该储备库。
2.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教材也不设定考试大纲。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人员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3.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外网(fy.lanews.com.cn)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
监督电话:0571-8954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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