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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12-17 09:04      来源: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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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战斗员4名、通讯员2名
 
二、招聘要求
 
1、按要求完成执勤备战、业务训练和分配的其它各项任务;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18-28周岁,身体、心理健康;
 
3、战斗员岗位需身高165cm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标准体重=(身高-110)kg。
 
4、通讯员岗位熟练掌握Word、Excel和PPT等制图软件的操作,并具有一定文字材料功底的。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纪律观念强,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自身条件:身体健康,肢体协调,无家族遗传疾病史,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性病,无吸毒史,各类肿瘤指标正常,面颈部文身、着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不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不超过10cm的文身;心理健康,无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应激障碍,遗尿症,以及其他精神类疾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入招收对象:(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5)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或消防文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二)优先条件
 
1、退伍军人、有从事消防工作经历、有计算机专业特长、能熟练掌握制图软件并具有一定文字材料功底、熟练掌握洞头本地方言者。
 
2、有卫生护理、车辆维修、体育、营养烹饪等技能专长的。
 
四、招聘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9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报名方式:在招聘页面下载并填写《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将填好的表格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个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证件照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3401898510@qq.com。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短信通知合格者参加面试、体能和心理等考核,应聘期间手机保持畅通,如有接听、回复不及时,视为放弃应聘。
 
1.面试内容为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
 
2.体能考核内容为3000米、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
 
3.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4.考试期间报名人员食宿、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五、录用和待遇
 
应聘者考核合格后,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在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填写社会保险转移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社会保险转移,
 
1、试用期2个月(含培训1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开始交纳“五险一金”,根据岗位分工发放相应津贴补贴,年终发放考核奖,新入职年收入8-9万(包含五险一金),每年定期评级增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视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取消聘用并解除劳动合同。
 
2、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轮班制度,根据工作任务和值班排班灵活安排轮休;每年享受约100天带薪休假,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轮休的,根据支队有关规定按未轮休天数予以补助。
 
3、工作期间用工单位提供食宿和被装保障,每年享受免费体检一次。
 
4、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北岙消防救援站、昆鹏消防救援站工作。
 
六、职业前景
 
1.消防员招录优先录取。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可报名参加消防员招录,且优先录取。同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
 
2.岗位发展有前景。体技能和管理能力突出的人员,可选拔担任副班长、班长;表现优异的,还可参加消防站管理干部选拔,其薪资待遇根据岗位有大幅度提升。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
 
(二)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霞光大道789号
 
联系电话:0577-63482257(周一至周五 8:30-11:3014:30-17:30)
 
 
 
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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