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务员考试时政:一批新规2月实施
公安部出台新规保障民警依法履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二月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快来看一看吧。
全国性新规
1、首部维护民警执法权威规章施行
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该规定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
规定明确,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不受妨害、阻碍,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格尊严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侮辱、贬损。
行为人实施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民警依法履职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民警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由其所属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造成的损害给予补偿。公安机关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对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等措施,不得作出处分或者免职、降职、辞退等处理。
2、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
不得散布虚假信息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8年12月26日公布《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基础上,该《规定》明确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散布虚假金融信息,危害国家金融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的; (二)歪曲国家财政货币政策、金融管理政策,扰乱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的; (三)教唆他人商业欺诈或经济犯罪,造成社会影响的; (四)虚构证券、基金、期货、外汇等金融市场事件或新闻的; (五)宣传有关主管部门禁止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内容。
《规定》明确,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上述要求,将由国家或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进行约谈、公开谴责、责令改正、列入失信名单;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由国家或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建设工程新司法解释
加强保护建筑工人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该《解释》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规定要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此外,还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损害建筑工人利益。
地方新规亮点多多
《天津市取水许可管理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需申请办理许可证。
《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村自建住宅除外),都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江苏省医疗机构治安保卫工作规定》:为医疗机构提供保安服务的企业负责人为治安保卫工作共同责任人,且明确规定保安服务企业应当履行的职责任务,为全面加强医疗机构内部治安管理提供重要保障。
《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在人员流动量较大的公共场所、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区域以及留守妇女儿童较为集中的农村地区,设置必要的公共文化设施设备。
《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支持民营企业和个人建设经营森林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