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2011年度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我会2011年度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调剂人员名单附后)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面试最低分数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机关主任科员及以下 |
0101001001 |
112.1 |
姜珊 |
930111160724 |
董祝梅 |
930111211005 |
|||
李佳 |
930113023726 |
|||
陈志阳 |
930135531720 |
|||
吕俊平 |
930137012204 |
|||
吕洪光 |
930139360813 |
|||
刘兴良 |
930141052621 |
|||
张琳琳 |
930141253226 |
|||
谭文美 |
930143018314 |
|||
高珺 |
930170090724 |
|||
李朝霞 |
930170221916 |
|||
焦衍 |
930170471109 |
|||
张健 |
930170471716 |
|||
郭维 |
930170560807 |
|||
温峥 |
930171230327 |
|||
备注:面试比例为1:5。 |
||||
台胞部主任科员及以下 |
0101002001 |
102.6 |
蒋元昕 |
930135531202 |
戴俊杰 |
930144040604 |
|||
余经伟 |
930170300323 |
|||
备注:面试比例为1:5,调剂符合条件1人。 |
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1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确定1名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调剂最低分数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台胞部主任科员及以下 |
0101002001 |
118.1 |
仲逸 |
160170241602 |
三、面试资格确认
(一)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于
邮件标题统一为“×××(考生姓名)确认参加面试”,邮件内容应包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名称、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联系电话等和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二)面试对象须于
1. 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上均为复印件。
②《报名推荐表》须由所在学校盖章,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亦须本人签名确认。《考生报名登记表》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2.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上均为复印件;
②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如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需向报考单位人事部门进行书面说明,内容如: “×××(姓名)承诺将在体检和考察阶段提供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 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上均为复印件;
②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的报考证明原件。需注明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 除按上述身份提供资料外,如考生身份为台籍的,还需提交户口复印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复印件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补充说明
1.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2.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3.上述仅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面试时请携带原件进行现场复核。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
五、面试组织方式、地点和联络电话
面试工作由全国台联统一组织。
面试地点:北京朝内大街甲188号
电 话:010-58120021、58120056
传 真:010-58120021
六、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
七、面试成绩公布。
职位面试结束后,电话通知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考生也可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面试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八、体检
(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实施体检;
(二)体检为一次性体检,如无特殊情况不组织复查,任何个人进行的复查结论一律无效;
(三)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体检费用自理。
九、考察对象的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