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机关2011年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1年中国工程院机关录用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
准考证号 |
姓 名 |
面试最低分数 |
0801002001 |
153139020605 |
肖秋菊 |
115.6 |
153147012917 |
赵 醍 |
||
153147012918 |
陈晓旭 |
||
153170261511 |
张 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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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70490417 |
万春秋 |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开始时间为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
(二)面试地点
中国工程院218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冰窖口胡同2号)
交通路线请查阅:http://www.cae.cn/html/caemap.htm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所需材料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报名登记表并贴好照片(近期1寸免冠彩照)
(2)已获得的大专以上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3)外语、计算机等各种证书(没有的可不提供)
(4)身份证
(5)公务员考试准考证
(6)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
(7)其他材料: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报名推荐表和学生证;考生身份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身份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体检和考察
为方便京外考生,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检,时间为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根据面试安排,按时进入候考室,逾期未到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需进行考生资料审核,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考生需对报考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3.逾期未进行确认或材料不全影响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我单位,并通过电子邮件确认。
5、考生面试和候考时严禁使用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面试期间食宿自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联系人:高祥 联系电话:010-59300172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