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卫生计生委面试补充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补充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公务员考录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国家卫生计生委2015年度录用公务员面试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职位
面试定于3月9日至10日在北京西苑饭店主楼4层(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进行。每天上午9:00开始面试,请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报到。联系电话010-84088539。
面试时间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3月9日 (8:00前报到) |
0801002001 |
综合管理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0801002002 |
人事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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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002003 |
财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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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002004 |
卫生标准一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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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002005 |
卫生许可受理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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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002007 |
卫生许可评审二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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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 (8:00前报到) |
0801002008 |
卫生许可咨询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0801002009 |
行政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二、药具管理中心职位
面试定于3月10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14号)进行。请职位代码为081003001的考生于上午8:30前报到,9:00开始面试;请职位代码为0801003002和0801003003的考生于下午13:00前报到,13:30开始面试。联系电话010-62125348。
三、注意事项
1. 面试当日上午8:50或下午13:20前未进入候考室者取消面试资格。
2. 已确认参加面试考生如随意放弃面试,招考机关可将其情况登记在案,供今后各单位招录时参考。
3. 考生在面试报到后进考场前,须提交“面试确认”所列材料的原件进行复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面试。
4. 考生须对所提供证件及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登记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