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合肥海关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合肥海关关于2016年度公务员考录入围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为做好面试工作,现将面试确认和邮寄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生确认参加面试
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于1月22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hfhgrjc@customs.gov.cn进行确认, 邮件标题一律为“×××(姓名)确认参加合肥海关××职位 (职位代码××××)面试”。考生如明确要求放弃面试的,请在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上亲笔书写放弃面试声明,并传真至合肥海关人教处(传真号码:0551-63549545)。
二、关于邮寄相关材料
请考生于2016年1月29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到合肥海关人教处(地址:合肥市翡翠路5301号;邮政编码:230071),并在信封上注明“2016年公务员考录面试资料”。
1.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为何种学习形式(全日制、在职),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并加盖院系党总支公章),同时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或在面试资格复审时补充提供。
3.身份证、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未按时寄达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由该职位其他考生按成绩顺序递补。
三、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通知要求寄送材料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
2.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3.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4.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5.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四、面试具体时间待定,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合肥海关网站发布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551-63549605。